国电新疆达坂城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勘测设计招标
添加时间:2014-01-09 15:48:52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达坂城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能源〔2013〕247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公司为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
建设规模:
49.5MW。
计划工期:
2014年4月开工,2015年6月30日投产发电。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风电机微观选址及工程地质详勘;风电机的布置及现场定点;风电机及箱变的基础施工图;场内道路施工图;35kV场内配电系统设计(集电线路、配电装置布置、设备选型和校验);各种电气设备的技术规范书、订货条件、布置和安装图;风场内风电机通信系统的设计;风场内接地系统的设计,110kV升压站(1×50MVA)设计;编制风机基础建筑工程施工、场区变配电工程施工及110kV升压站(1×50MVA)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等招标项目的施工图预算;竣工设计报告(含竣工图)等全过程工程设计。
标段划分:
1、设备采购标:风力发电机组、风机塔架、箱变、电气一二次设备等;
2、工程设计标;
3、工程监理标;
4、工程施工标:风机及箱变基础建筑工程施工、风机安装工程施工、场区集电线路工程施工、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等。
水文气象:
根据达坂城气象站多年气象资料分析,达坂城年平均温度较低,风较大。故进行机型选择时考虑气象因素。
达坂城气象站气象要素情况
多年平均气温 6.0℃
极端最高气温 37.1 ℃ 1990年08月02日
极端最低气温 -30.9 ℃ 1984年12月17日
多年平均气压 893.2 hPa
多年平均水汽压 5.6 hPa
多年平均降水量78.2 mm
最大降水量110mm
历年平均相对湿度 51 %
历年最大风速 33 m/s 1979年04月10日 W
历年最大冻土深度 137 cm
施工地质:
拟建场区所处地貌单元为天山山脉中段北麓,东准噶尔盆地南缘。地势起伏较大,从天山到古尔班通古特沙漠之间,依次分布着高山冰雪、高山亚高山草原、山地森林、山地草原、山麓荒漠、沙漠 。勘察场地属天山山前冲洪积扇后缘戈壁荒漠。
根据勘察深度范围内所取得的资料,结合拟建场地所处的地貌单元位置,场地范围内不具危害性的不良地质作用(如泥石流、滑坡、岩溶空洞等),区域构造不发育,场地稳定,适宜建设风电场。
根据钻探揭露地层,本次勘察深度范围内,场地地层主要为第四系全新统冲洪积层,地质条件简单。由上而下分层描述如下:
①层含砾中砂:黄褐色;松散-稍密;干燥-稍湿;砂质不纯,粉粘粒含量较高,主要为长英质矿物颗粒,含砾10~20%,内含白色盐碱晶体,呈蜂窝状,岩芯多呈散粒状。层厚0.3-0.5m。
②层卵石:灰褐色;稍密~中密;稍湿;颗粒不均,磨圆一般,多呈圆棱状,母岩主要为砂岩以及石英岩等。其中粒径大于60mm的颗粒约占35%,20-60mm的颗粒约占30%,2-20mm的颗粒约占10%,余为杂粒砂及粉粘粒充填,粉粘粒含量较高,局部轻微胶结,内含零星漂石,岩芯多呈散粒状。该层局部夹有厚10~30cm中粗砂薄层,砂质不纯。该层未揭穿。推荐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为fak=400kPa。②层卵石(fak=400kPa)可作为风力发电机组基础和其他建(构)筑物基础的持力层,风力发电机组及其他建构(筑)物可采用天然地基基础。
综上所述本地区适合风电场的建设。
交通运输:
拟建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达坂城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位于新疆乌鲁木齐东南约75km处,位于达坂城境内,风电场区域西侧与龙源达坂城风电场一期风电场相邻,可直接修筑场区道路与该风电场连通以满足设备对外运输要求,大型设备通过现有312国道--兰新铁路辅道通过龙源达坂城风电场一期风电场运至现场,交通较为方便。
周围环境:
本项目选址用地属于达坂城区风电规划用地范围。
拟建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达坂城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南部,盐湖北缘,属于达坂城风区。距离乌鲁木齐市约72km,与兰新线、312国道相邻,交通十分便利。整个规划区域属于山前冲洪积扇倾斜平原,场地开阔,地势较为平坦,海拔高度1332m~1413m,平均海拔高度约为1372.5m,施工条件佳。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电力工程勘察乙级和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必须有近3年内整体勘测设计2个建设规模49.5MW及以上风场、单机容量1500KW及以上风电项目的业绩;并无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和违约行为。
1.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与该成员所承担的工作相对应的资格、资质和实际的履约能力。除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联合体各方还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牵头方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一并提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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