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山东区域七个风电项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
添加时间:2014-01-06 15:59:53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莱州郭家店风电场二、三期,青岛莱西一期,沂源一期,潍坊昌邑一期,肥城桃园,肥城安临站等七个风电项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已由华电国际公司以华电国际工【2013】1422号文批复。
项目业主为华电莱州风电有限公司、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华电昌邑风电有限公司、华电淄博风电有限公司、华电莱城发电厂。
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及项目融资,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华电莱州风电有限公司、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华电昌邑风电有限公司、华电淄博风电有限公司、华电莱城发电厂。
招标代理人为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参加竞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七个风电项目均在山东境内。具体进度情况如下:
1) 郭家店风电场二、三期风电工程:规划容量二、三期分别为(49.8MW),项目已通过立项决策,项目已上报山东省计划年内核准;目前二期项目设计、监理招标请示已批复,正在准备招标;项目计划2013年12月开工。
2) 青岛莱西一期风电工程:规划容量为(49.8MW),项目已上报山东省计划年内核准;项目立项决策资料文件以及请示文件正在编制准备上报;项目计划2014年5月开工。
3) 沂源一期风电工程:规划容量为(4,8MW),项目已上报山东省计划年内核准;项目立项决策资料文件以及请示文件正在编制准备上报;项目计划2014年5月开工。
4) 潍坊昌邑一期风电工程:规划容量为(49.5MW),项目已取得核准,立项决策已通过集团审查;主机、设计、监理招标工作已完成;项目可研报告已通过集团审查;施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已完成,施工、桩基招标请示已上报等待批复,项目计划年内11月开工。
5) 肥城桃园风电工程:规划容量为(49.9MW),项目已上报山东省计划年内核准;立项决策已通过华电国际审查,已上报集团;项目设计、监理招标请示文件已上报;项目计划2014年3月开工。
6) 肥城安临站风电工程:规划容量为(49.9MW),项目已上报山东省计划年内核准;立项决策已通过华电国际审查,已上报集团;项目设计、监理招标请示文件已上报,项目计划2014年3月开工。
每个风电场建安工程造价约5000万元。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的预(结)算编制及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配合项目单位审查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对工程概算和限额设计进行复核,保证设计内容、标准控制在概算指标内。
2) 根据《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施工图纸以及施工合同约定,编制整个工程的招标概算。
3) 以施工图概算及相应设计文件为基础编制施工招标清单及标底。
4) 根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施工合同约定,在设计院提交施工图纸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工程量的计算工作。
5) 负责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价款的相关内容,协助项目单位审查施工合同文本,并参加商务合同谈判。
6) 负责对设计变更单工程量、委托方现场签证工程量、索赔项目及费用进行核算及结算。
7) 协助项目单位编制项目总体投资计划,对监理审核后的月度完成工程量及月度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核。
8) 对委托人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有关计价和造价控制方面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解决办法,并提供相应的测算和分析资料;协助委托方处理合同中有争议的问题,处理工程施工中的索赔与反索赔。
9) 协助项目单位进行批准概算、造价控制目标、施工图预算、合同工程量和费用的对比分析,根据华电国际公司的要求编制工程造价动态分析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
10) 配合华电集团公司、华电国际公司、项目单位开展造价对标指标的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
11) 按项目单位与承包商签定的施工合同及施工图纸编制工程结算书,审核工程结算价款,协助项目单位对甲供材工程量进行计算与核实,及时完成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阶段性结算工作。
12) 编制或审核附属及零星项目施工图预算,及时完成附属及零星项目施工合同结算价款审核。
13) 按照《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结算管理办法》要求,编制工程竣工结算总报告,配合完成咨询业务范围内工程的审计。
14) 根据业主单位要求,组织开展对业主单位工程管理人员的技经专业知识培训、合同交底等活动。
15) 完成项目单位委托的其他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二个标段,第一标段:郭家店二期、郭家店三期、龙口北马一期、潍坊昌邑一期、青岛莱西一期;第二标段:沂源一期、肥城桃园、肥城安临站;每个标段中分别对各风电项目报价。投标人与每个风电项目招标人签订合同。
质量要求:
招标编号:HDSD—GCZB—2014—002
计划服务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以上;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三年内具有5个49.5MW风电工程及以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单纯工程结算审计或决算审计业绩不符合本项资格要求)。
3.3投标单位委派的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建设部颁发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主持完成火电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控制服务的业绩。专业造价人员必须具有电力工程造价专业资格证书。
3.4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6投标人在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7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8投标人通过ISO9001:2000或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不能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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