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区太阳能光电建筑集中应用示范区项目20KV并网接入设备(高低压柜及变压器)招标
添加时间:2013-12-26 15:18:00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一、镇江港能电力有限公司的镇江新区太阳能光电建筑集中应用示范区项目 20KV并网接入设备(高低压柜及变压器) 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镇江新区大港
(2) 工程规模:高低压配电设备及材料,总价约45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2014年1月至2014年3月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高低压配电设备及材料采购;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注册资金需大于 5000 万元人民币;
3、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有权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原件, 3C 认证即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提供证书原件),检验报告原件;
4、参加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需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相关产品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等相关资质;
6、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2011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相应产品供货的合同原件;
7、必须协助招标人完成该工程的验收及其他后期手续;
8、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9、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0、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11、资格后审申请书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2、报名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报名施工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或区)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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