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昌图老城风电场(48MW)工程、华能蒋公岭风电场一期(48MW)工程、华能富源文笔山风电场(40MW)工程、华能湖南苏宝顶风电(150MW)工程风机塔筒设备集中采购招标资格预审
添加时间:2013-12-16 15:37:51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华能昌图老城风电场(48MW)工程、华能蒋公岭风电场一期(48MW)工程、华能富源文笔山风电场(40MW)工程、华能湖南苏宝顶风电(150MW)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4个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进行集中采购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1.1 华能昌图老城风电场:本工程规划面积约61平方公里,总装机容量约为100MW,本期(二期)规模48MW,计划安装24×2MW风电机组,工程拟建厂址辽宁铁岭市昌图县。
1.1.2华能蒋公岭风电场:本工程(一期)总装机规模为48MW,单机容量为2MW,适应于丘陵沙地地形、防寒、防冻、防高温并网型风电机组,工程拟建场址在九江市都昌县多宝乡与左里镇境内。
1.1.3华能富源文笔山风电场:本工程的总装机规模为40MW,单机容量为2MW双馈型机组,适应于高原地区地形、防寒、防冻、防紫外线等并网型风电机组,工程拟建厂址为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后所镇境内。
1.1.4华能湖南苏宝顶风电场:本工程的总装机规模为150MW,单机容量为2MW,适应于丘陵沙地地形、防寒、防冻、防高温并网型风电机组,工程拟建厂址为湖南省洪江市与洞口县交界的八面山林场和月溪林场。
1.2招标范围
1.2.1华能昌图老城风电场48MW工程所用24套2MW风力发电机组的塔筒制造及其相关的服务,详见本设备招标文件。
1.2.2华能蒋公岭风电一期工程48MW工程所用24套2MW风力发电机组的塔筒制造及其相关的服务,详见本设备招标文件。
1.2.3华能富源文笔山风电场工程40MW工程所用20套2MW双馈风力发电机组的塔筒制造及其相关的服务,详见本设备招标文件。
1.2.4华能湖南苏宝顶风电工程150MW工程所用75套2MW风力发电机组的塔筒制造及其相关的服务,详见本设备招标文件。
2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且注册资金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
2.2、申请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3、申请人应具有D1、D2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4、生产场地、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应能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的要求,即必须具有一定面积的非露天的厂房,配备行车、自动数控火焰切割机、刨边机、四轮卷板机、自动焊机、激光检测系统等一系列的配套设施,并最终得到风机制造厂家的确认;
2.5、投标货物要满足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的要求,具有50台2MW及以上级别风机塔筒设计、制造的合同业绩;
2.6申请人具有国家认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2.7、申请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2.8、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9、申请人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3.11、申请人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申请人报名要求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形式。
3.2申请人必须同时参加4个项目的风机塔筒的投标申请,本次招标不允许申请单个项目,否则递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3.3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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