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风电资讯 光伏资讯 电力资讯 | 新能源汽车 生物质能 节能环保 | 煤炭资讯 石油资讯 天然气资讯 | 企业黄页 供求平台 | 项目审批 智能信息
风电招标 光伏招标 技术数据 | 风电投资 光伏投资 电力投资 | 风电会展 光伏会展 电力会展 | 招商园区 专题报道 产业书刊 | 网络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阅读

内蒙古出台新办法 机动车可以加装天然气

添加时间:2013-12-13 13:02:42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2月12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管总队了解到,从2014年5月1日起,《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将正式实施。该办法不仅为机动车加装天然气给予“正名”,而且要求公安机关把电子监控违法信息录入系统30日内须告知当事人。

  据了解,该《办法》系统、完整地规定了内蒙古道路交通适用的有关规定,明确机动车可以加装压缩或者液化天然气装置,车主须向车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交管部门电子抓拍违法记录录入系统30日内必须通过公告、邮寄、短信等形式告知当事人,当事人则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住址或者联系电话信息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的30日内向当地交管部门备案;一次性困难救助列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范畴;要按照规划和标准建设停车场、施划停车泊位;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处警告或者5元至5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