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大墅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太阳能热水器竞争性谈判
添加时间:2013-12-03 16:57:55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县采购办批准,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淳安县大墅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太阳能热水器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CAZFCG[2013] 123 号
2、采购内容及数量:
太阳能热水器118台,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谈判需求》 。
3.参加谈判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竞标人名称与资格审查名称必须一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相关技术资质);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环保节能标准和安全标准。(本次将优先(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3)预中标人必须在预成交公示结束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注册申请,否则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4.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1)标书发放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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