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入列我国首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
添加时间:2013-12-04 14:30:41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记者日前从邢台市工信局了解到,邢台市以“河北省城市群”名义入列新能源汽车推广试点城市,这意味着邢台市在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中得到强力支持,邢台市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将由此驶入“快速道”。
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四部委确认28个城市或区域为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并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对于邢台而言,推广新能源汽车,对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将起到重要促进作用。而此次邢台市入列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则标志着邢台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开始“加速度”。
推广新能源汽车公交系统率先突破
日前,邢台市新购进的40辆天然气公交车投入运营。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邢台市公交车“油改气”工作的强力推进,邢台市区“柴油公交”将成为历史。
记者了解到,从2013年至2015年,特大型城市或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低于10000辆,其他城市或区域累计推广量不低于5000辆。实现这一目标,就要“加大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公交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
“公共交通领域由于其运营特殊,新能源汽车应该很有前景。”业内人士分析,特别是在私人购买领域短期难以有突破的情况下,出租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领域可能会出现更多具备经济效益模式的应用。借助这一政策出台的机遇,全市要加大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优先在公共交通领域率先示范,进而向更多领域推广,鼓励新能源汽车的大规模应用。
优惠政策将点燃消费者购买热情
“打电话或到店咨询的不少,但大家对于新能源汽车还是看得多、买得少。”昨日,一家油电混合动力汽车4S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很简单,买一辆新能源汽车太贵了!记者了解到,这也成为很多消费者无法接受新能源汽车的最主要原因之一。
“以后就好了,一旦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国家将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进行补贴,未来还有可能出台更优惠的消费政策。”相关专家分析。
根据通知规定,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贴后支付,补贴方式则由中央财政将补贴资金按季直接拨付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这就意味着,消费者如果选择了纯电动或者插电式混合动力的新能源汽车,就能根据电动乘用车行驶里程不同,获得3.5万—6万元的费用减免,这将在一定程度上点燃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