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第二波:破除地方保护六项措施招招见血
添加时间:2013-12-04 11:58:14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新能源汽车从公交试点到私人购买,是一个复杂而动态的决策过程。当限牌、减排两大因素影响传统汽车市场走势的背景下,如何打破地方保护严重,配套环境不成熟等一系列系统性症结,是考验中国政府第二轮新能源汽车推广智慧的关键。
11月26日,财政部公布了各地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案的审核评估名单,确认28个城市或区域为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
“申报时间很紧,从9月17日四部委发文,到10月15日提交申报材料,时间不到一个月,期间还有中秋节和国庆节两个节假日,所以很多地方政府报得很匆忙,但都很积极。”一位参与该项目申报的地方政府官员表示。
新能源汽车推广对政府补贴依赖性强,按照2010年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试点期限为两年,去年年底政策截止。直到今年9月17日,工信部、财政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新一轮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地方政府开始申报试点。
一些城市未能纳入第一批试点名单,立即组织第二批试点城市申报。“国家试点政策针对前几年的经验,有针对性地在提高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强制性破除地方保护主义有硬性规定,所以预期也比以前高,谁先上谁就在产业上占先机。”上述地方官员称。
从“十城千辆”到“25城25万辆”
2009年,科技部、财政部、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四部委共同发布“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计划通过提供财政补贴,在三年内每年发展10个城市,每个城市推出1000辆新能源汽车开展示范运行。
“十城千辆”主要涉及各个试点城市的公交、出租、公务、市政、邮政等领域,2010年6月,四部委又设立五个试点城市,推行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其后推广至25个城市。
“十城千辆”的最初量化目标是,到2012年使全国新能源汽车的运营规模占到汽车市场份额的10%。更加具体的目标出现在2012年国家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要求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达到50万辆,2020年时超过500万辆。
不过实施效果之差,远超出政策预想。到政策截止的2012年12月,北京、上海、深圳等25个试点城市共示范推广各类节能与新能源汽车2.74万辆。其中,公共服务领域2.3万辆,私人领域0.44万辆。201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生产12552辆,销售新能源汽车12791辆。
这个牵动全国25个城市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培育政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了政策制定者始料不及的冷清局面。政策层面至少有两个原因阻碍了新能源汽车的规模化:充电设施建设进展缓慢;地方政府采取对当地品牌的保护主义,排斥外地品牌。
比亚迪在2008年后陆续推出插电式混合动力F3DM和纯电动大巴K9、轿车e6,但在实际市场推广过程中不得不面对尴尬形势,除了比亚迪总部深圳和工厂所在地西安和长沙,比亚迪新能源汽车几乎无法打入其它城市。
比亚迪总裁王传福曾私下倒苦水:“地方保护主义是制约新能源汽车推广的最大障碍,除了深圳,比亚迪新能源车连周边城市都进不去。”2012年,比亚迪开始在全国各地建立电动车生产工厂,以换取K9进入当地市场。比亚迪曲线救国的逻辑是,大巴生产线投入并不大,当地市场完全能保证利润。
“地方保护主义只有国家通过硬性规定来拆除,因为发展程度和地方细则的差别,地方政府之间无法缓和矛盾。比如推广做得好、补贴力度大的市,会更加强调对当地品牌的保护。”深圳一位政府相关人士称。
六项措施招招见血
9月17日,新能源汽车企业终于等来了国家发布新一轮的扶持政策,四部委发布《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政策期限为2013年至2015年。
财政部参与上述政策制订的人士称,政策制订充分总结了上一轮试点的经验,而且考虑到了当前能源和环境形势,在多个方面进行了调整。
新政至少在三个方面提出了硬性规定破除顽疾:和地方政府“约法三章”,有限度地放开当地市场;把环境问题较为严重地区纳入试点,提高地方政府积极性;硬性考核难度目标,强迫各地完成既定任务。
各地在上报材料中,必须注明:当地推广应用的车辆中外地品牌数量不得低于30%,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车辆;中央财政将补贴资金拨付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实行按季预拨,年度清算。
“破除地方保护主义的政策对企业的新能源汽车推广最有利,一是将市场的30%留给外地品牌,二是地方政府不可能再截留国家补贴,补贴资金能顺利到达企业。”一家新能源汽车企业的内部人士称。
针对有些城市在上一轮获得试点资格后,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并不积极,原因是新能源汽车推广短期内并不能在税收等经济层面刺激主政者。政策设计者有意寻找具有推广新能源汽车内生动力的城市,认为环境污染较为严重的城市和区域动力也更大。
在申报城市和区域中,出现了城市群联合申报获得批准的现象,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细颗粒物治理任务较重的区域都被纳入其中。
在2010年最初的五个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中,长春推广数量最少,未能继续进入2013新政的第一批试点城市名单。为了避免进入试点城市无所作为,新政规定相关城市须接受年度考核评估,未能完成年度推广目标的将予以淘汰。
国家相关政策也因此规定,按照城市规模大小,地方政府在申报时有最低推广目标下限,不设上限。规定特大型城市或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低于10000辆,其他城市或区域累计推广量不低于5000辆。根据各地上报推广目标,未来两年试点城市将推广近25万辆新能源汽车。
新政还规定,政府机关、公共机构等领域车辆采购要向新能源汽车倾斜,新增或更新的公务、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前期商业化看好租赁
9月17日国家四部委发文后,深圳市相关部门立即开始着手准备申报材料。不过因为要赶在10月15日前上交,申报材料准备得很匆忙。
“获批后,我们又对地方细则进行了研究、补充,因为当初申报时间太紧,细则还没有通过市常委会议讨论,所以很多内容还不便对外发布。”深圳相关政府官员说。
在各地方政府中,深圳和北京是热情最高的两个市,上报的推广目标也最高,为3.5万辆,远远高于同级别城市上海和广州的10000辆。“是广州和上海报得太低了,深圳是按2015年完成4万辆的目标去申报的。”上述深圳官员说。
事实上,深圳和北京在上一轮试点中,虽然推广成绩排名相对靠前,但绝对量远远低于预期目标。深圳和北京截止到今年上半年,推广两年多的成绩分别为5640辆和3388辆。
北京曾确定2012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达到3万辆,2017年新能源汽车规模将达到19.5万辆;深圳也规划到2015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达4万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7000辆,电动出租车3000辆,私家车3万辆。上述官员承认,“对于上一轮试点成绩,确实有批评的声音。”
不过新能源汽车产业对地方政府的诱惑,使其愿意承受推广量化压力。深圳发布产业规划,到2015年新能源产业总产值要达2500亿元 ,新能源汽车产能达到20万辆;北京也推行“绿色北京”战略,计划到2015年北京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5000亿元,占全国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的10%以上,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4%左右。
为了拓展推广商业模式,北京开始尝试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模式。深圳借鉴北京模式,有北京市政府官员透露,在新细则中制订了支持整车租赁、分时租赁等相关内容,让新能源汽车“更接地气”。这一措施得到了比亚迪、华晨宝马等厂商的响应。“租赁的市场非常巨大,进入租赁领域不仅可以提高销量,而且也可以让更多人能体验到新能源汽车。” 比亚迪副总经理李云飞认为。
“补贴方面,深圳希望能按国家补贴的1:1来补贴,其次推广模式也会调整,通过模式的变化把各方面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公交和私人购买都会有新的模式。”上述深圳官员称细则最快半个月内可以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