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绿色低碳建设最高获项目总额30%节能补贴
添加时间:2013-12-03 15:00:10
来源:西安新闻网
从陕西省商务厅获悉,今年我省绿色低碳流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12月10日前,我省开展绿色运营、销售绿色低碳产品等的企业,可向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申报,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项目金额的30%。
开展绿色低碳运营的企业都可申报2013年绿色低碳流通体系建设项目。包括:企业建立绿色低碳采购标准和规范,与绿色低碳商品生产企业对接,扩大采购低碳标识、绿色标识、环境标识、地理标识、二级以上节能标识等商品,努力提升绿色低碳商品的销售规模和市场占有率等。
项目企业按照国家绿色市场(饭店)的有关要求和标准,对场地环境和节能、节水、减排、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循环利用、冷链物流等设施设备进行升级改造;项目企业建立绿色低碳产品销售专卖店、专区、专柜,开展绿色低碳消费宣传、信息服务以及绿色市场认证等也符合申报要求。
据悉,2013年绿色低碳流通体系建设项目,原则上应于2014年5月底前完成;2014年6月5日前,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局完成对项目的初验;2014年6月底前,省上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市(区)初验合格的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并按程序拨付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30%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