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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共和县11.319MWp离网光伏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

添加时间:2013-11-29 16:47:45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中广核青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广核共和县11.319MWp离网光伏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简介及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广核共和县11.319MWp离网光伏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1.1第一标段: 9.261MW城北新区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1.2项目概况:
  中广核共和县11.319MWp离网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标段一9.261MW城北新区项目拟建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青海湖南侧,上西台村附近,该场址区域内地势比较平坦,地面表层植被稀疏,部分区域为砂质粉土,间杂少量戈壁石,总面积约45hm2,且区域内部无敏感元素,施工障碍较小。另外,初步分析,该区域基本不会出现内涝问题。
  本项目属离网型微电网光伏储能发电系统,系统容量包括:9.261MWp光伏, 3MWh锂电池及28MWh铅酸蓄电池。
  1.3招标范围及工期:除招标方采购设备质量及供货进度外,投标方须对中广核共和县11.319MWp离网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标段一9.261MW城北新区项目全面负责,使得整个项目的设计方案合理;投资可控;设备采购质量与供货满足要求;整个项目施工进度、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满足保质、保量、保工期、保证安全完成的目标等。包括项目的详细设计、部分设备采购、建筑安装及调试等相关服务,具体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地址勘测:根据招标人给出的定界点,进行地质构造及区域稳定型分析,地质条件(含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基土物理力学性质、水文地质条件)、岩土工程评价及分析(含地震动参数、场地土类型、不良地质作用、水土腐蚀性、场地土冻土冻结深度、地基基础方案、环境岩土工程问题)等。
  2、设计:根据可研报告编制整个工程项目的详细设计、施工图及竣工图;相关设计接口协调、设计评审及现场设计代表服务等。
  3、设备:除光伏组件外的其他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本工程所有设备、材料的卸货、场内运输及物资管理。
  4、土建、设备安装、调试:场内所有土建工程;设备(含招标方供货设备)的安装、试验及调试;负责整个微电网系统调试及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满足项目验收条件。
  5、送出线路及改造:电力接入点考察、负荷分布、负荷容量及其他相关考察,根据考察结果进行接入系统、线路改造工程等涉及的设计、采购及施工工程;
  6、工程协调与服务:协调现场各单位(含设计、施工、设备供货商)关系;购买建设期工程保险;配合完成预验收;协助消防、环评、水保、防雷等相关验收;配合生产移交、竣工验收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等。
  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工期要求:2013年12月30日进场施工,2014年03月30日建成投产。节点进度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0万元,并具有如下资质及业绩: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MW级以上的微网总承包业绩或具有100MW以上的光伏电站总承包业绩;设计分包商具有电力行业乙级勘察设计资质,且具有兆瓦级以上的微网设计业绩;能源管理系统分包商具有微网能源管理系统业绩。
  (2)具有完善的ISO9001系列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
  (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工程的实施。
  (4) 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竞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资质。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4.第二标段:2.058MW湖东种羊场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4.1项目概况:
  中广核共和县11.319MWp离网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标段二2.058MW湖东种羊场项目拟建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青海湖东侧,湖东种羊场场部东墙外南侧、青海大学实验基地东侧,距环湖公路约300-500m。场地地形较平坦,现状为牧草地,面积约60-100亩(约4~6.7公顷)。区内地貌类型较为单一,属青海湖的一级阶地,地势平缓,地面坡降约为0.2‰,地形完整性好。
  本项目属离网型微电网光伏储能发电系统,系统容量包括: 2.058MWp光伏, 1MWh锂电池及6MWh铅酸蓄电池。
  4.2招标范围及工期:除招标方采购设备质量及供货进度外,投标方须对中广核共和县11.319MWp离网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标段二2.058MW湖东种羊场项目全面负责,使得整个项目的设计方案合理;投资可控;设备采购质量与供货满足要求;整个项目施工进度、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满足保质、保量、保工期、保证安全完成的目标等。包括项目的详细设计、部分设备采购、建筑安装及调试等相关服务,具体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地址勘测:根据招标人给出的定界点,进行地质构造及区域稳定型分析,地质条件(含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基土物理力学性质、水文地质条件)、岩土工程评价及分析(含地震动参数、场地土类型、不良地质作用、水土腐蚀性、场地土冻土冻结深度、地基基础方案、环境岩土工程问题)等。
  2、设计:根据可研报告编制整个工程项目的详细设计、施工图及竣工图;相关设计接口协调、设计评审及现场设计代表服务等。
  3、设备:除光伏组件外的其他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本工程所有设备、材料的卸货、场内运输及物资管理。
  4、土建、设备安装、调试:场内所有土建工程;设备(含招标方供货设备)的安装、试验及调试;负责整个微电网系统调试及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满足项目验收条件。
  5、送出线路及改造:电力接入点考察、负荷分布、负荷容量及其他相关考察,根据考察结果进行接入系统、线路改造工程等涉及的设计、采购及施工工程;
  6、工程协调与服务:协调现场各单位(含设计、施工、设备供货商)关系;购买建设期工程保险;配合完成预验收;协助消防、环评、水保、防雷等相关验收;配合生产移交、竣工验收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等。
  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工期要求:2013年12月30日进场施工,2014年03月30日建成投产。节点进度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并具有如下资质及业绩: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MW级以上的微网总承包业绩或具有100MW以上的光伏电站总承包业绩;设计分包商具有电力行业乙级勘察设计资质,且具有兆瓦级以上的微网设计业绩;能源管理系统分包商具有微网能源管理系统业绩。
  (2)具有完善的ISO9001系列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
  (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工程的实施。
  (4) 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竞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资质。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7、招标文件的获取: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能表明该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招标文件。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如与纸质版有差异,以纸质版为准。
  (1)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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