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可再生能源合作获突破
添加时间:2013-11-29 11:52:53
来源:中国能源报
近日,两岸可再生能源合作已取得重大进展。“五年来,两岸可再生能源产业秉承优势互补、成果共享的原则,在标准研究、装备制造等方面开展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尤其是两岸为推动光伏产业可持续发展共同进行的标准检测认证技术研究等,已经成为两岸可再生能源产业合作的典范。”
合作进入务实阶段
两岸的能源合作一直备受期许。据台媒报道,两岸能源合作,不仅只有能源产业能获益,若能解决台湾能源孤岛困局,一方面抑制通膨压力,另一方面,也可以减轻企业能源费用的支出,将更多资源用于研发创新,。
据了解,目前两岸已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通用标准制定、开展检测认证先进技术研究等方面取得了相应的成就。
两岸共同制定的《垂直轴风力发电机组》标准已经国家标准委颁布(GB/T29494-2013),成为两岸可再生能源产业的第一部共通标准。两岸共同开发的光伏参考电池校准系统,也填补了国内参考电池校准的空缺。
然而,两岸可再生能源产业合作在取得成绩之时,也暴露出一些影响两岸合作向纵深发展的问题。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以企业间点对点的合作为主,缺乏系统性和规划性;两岸过于关注同一个市场点,竞争大于合作;涉及能源安全、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在两岸政、经关系下,难以完全开放合作。
建议多角度提升合作
谈及可再生能源合作,目前两岸最希望“提升可再生能源产业合作层次,使两岸合作更具系统性和规划性。”鉴衡中心的一份报告建议。
此外,业内人士还建议两岸深化可再生能源投融资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据了解,当前大陆可再生能源产业尤其是光伏产业发展普遍面临着融资难题,台湾有大量的流动资本和风险投资经验,在资本市场运作方面有一定优势。但受限于两岸固有的投资、贸易政策等的诸多限制,资金流动对两岸可再生能源市场的促进有限。针对两岸经贸合作的现状,报告建议成立两岸可再生能源产业合作工作小组,设立两岸可再生能源产业合作基金,研究情况,把握时机,突破两岸投资、关税等限制,实现两岸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广泛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