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光伏产业园600MW太阳能电池及组件标准化配套厂房供热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变更】
添加时间:2013-11-26 15:32:11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牡丹江光伏产业园600MW太阳能电池及组件标准化配套厂房供热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牡丹江光伏产业园600MW太阳能电池及组件标准化配套厂房供热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牡开发区经发字【2011】1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牡丹江龙盛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牡丹江光伏产业园600MW太阳能电池及组件标准化配套厂房供热设备采购及安装
2.2建设地点:牡丹江市桦林镇东侧,201国道西侧
2.3建设规模:3栋厂房,63171㎡的供热设备
2.4总投资额:约650万元
2.5计划工期: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
2.6招标范围:3栋厂房、63171㎡的供热设备采购及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须具备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纳税许可证、近三年内企业信誉状况良好、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投标产品应取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检测报告、投标货物应为优质产品;设备制造企业的技术水平居于国内中高档水平、企业生产能力足够完成招标内容;企业营运状况、业绩和信誉良好;
3.3本工程针对同一设备只接受一家代理商或制造商企业参与投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如为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产品意向性经销协议;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最多允许两家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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