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优能恭城风电有限公司恭城燕子山49.5MW风电场风机吊装、电气及控制设备安装工程招标
添加时间:2013-11-26 16:17:12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电恭城燕子山49.5MW风电场工程2012年4月18日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恭城燕子山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桂发改能源[2012]383号)批准建设。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广西桂林市恭城县境内
建设规模:国电恭城燕子山风电场装机容量49.5MW,安装33 台单机容量为1500kW 风力发电机组。其中UP 82ⅢA+发电机组17台,UP 77ⅡA发电机组16台。
招标范围:为满足燕子山风场所有设计标准及功能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安装
1. 33台单机容量1500kw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包括塔筒内附件及动力电缆、控制电缆、光缆等)、箱变、接地的安装;
2. 三回集电线路直埋动力电缆、控制电缆、光缆等电缆沟开挖及电缆敷设、回填;
3. 所有进场设备、材料、工器具的卸车和保管、二次倒运(含甲供设备及材料和乙供设备和材料)。
4. 风电场升压站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不含升压站室内照明、暖通和消防)。
(二)调试(严格按照国家和设备厂家要求)
1. 配合风机厂家调试主机;
2. 33台箱变的调试;
3. 集电线路试验调试;
4. 按回路整套启动试验调试。
5. 风电场升压站电气设备单体和联动调试
6. 配合电网公司对送出线路的调试
详细内容见技术部分。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1.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者具有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各投标人需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在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3个及以上、单机容量1500kw及以上、总容量49.5MW及以上风电安装工程。投标人须由已完工程的发包人提供:已成功投入商业运行的业绩证明。投标人无发包人签署的业绩证明和投运年份、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属无效业绩证明文件。
1.3.4 财务能力
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流动资金充足。
1.3.5 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的要求
拟选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必须证企相符,投标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进行验证,具有担任过风场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且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
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及专业负责人等)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1.3.6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安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记录。
1.3.7 通过国际质量认证、国际环境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1.3.8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9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1.3.10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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