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优能恭城风电有限公司恭城圆石山49.5MW风电场工程建设监理招标 (二次挂网)
添加时间:2013-11-26 15:12:37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电桂林恭城圆石山49.5MW风电场工程2012年6月28日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恭城圆石山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桂发改能源[2012]718号)批准建设。项目公司为国电优能恭城风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及商业贷款。招标人为国电优能恭城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广西桂林市恭城县
建设规模:单机容量1.5MW的风力发电机组33台,总容量49.5MW。
计划工期:2014年1月15日至2015年3月30日。
升压站施工:本工程与恭城燕子山风电场共用一座升压站,本工程监理范围包含圆石山风电场建设所使用的全部设备及建筑。
招标范围:桂林恭城圆石山49.5MW风场工程开工前准备阶段、施工招标阶段,“五通一平”阶段、工程施工及调试阶段,试生产、竣工验收及交付生产阶段,质保期内等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和服务,参加工程后评价和工程达标报优工作。实体项目包括场区内道路修筑及吊装平台、风电机组基础及安装工程施工、箱变基础及安装工程施工、接地工程施工、升压站及变电工区土建并安装调试、消防及暖通安装工程,35kV集电线路、一次二次设备安装调试、风电场整体通讯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全部全过程施工监理,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 投标人必须具有施工监理的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3.2 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1.3.3 投标人必须具有近5年内监理两座及以上单机容量1500kW,总容量为49.5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场主体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性能考核等全过程监理经验和业绩;
1.3.4 拟服务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和本科及以上学历,必须具有单机容量1500k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主体工程总监业绩和已完工程质量评价为优良工程质量评价文件。
1.3.5 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内成功完成两座及以上,单机容量1500KW及以上,总容量49.5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场主体施工监理并成功投入商业运行的业绩证明,投标人无用户签署的业绩证明和投运年份、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属无效投标。(包括近5年所监理工程的安全、质量;获国家及省(部)级优质工程情况;近5年监理工程的质量回访记录等。以上均要求提供由投标人所监理工程的项目法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1.3.6 投标人须具有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3.7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检测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上一年不得亏损)等方面必须具有监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1.3.8 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工期。
1.3.9 投标人所投建筑安装施工监理不得分包、转让。
1.3.10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3.11 投标人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的行为。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履约中严重的违规行为。
1.3.12 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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