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闾峡风电场工程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
添加时间:2013-11-22 16:50:09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项目名称:霞浦闾峡风电场工程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采购
招标编号:FJTC-2013-128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霞浦闾峡风电场工程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JTC-2013-128)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 、招标内容:霞浦闾峡风电场工程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采购。
2 、供货时间、地点:电力电缆交货时间为2014年1月25日,控制电缆交货时间为2014年01月15日,霞浦闾峡风电场工地现场指定位置。
3 、招标供货范围:
(1)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及电缆附件的制造及供货(包括安装、检修所需要的专用工具及耗材等);
(2)供货范围内所有电缆及附件的选择、制造、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包装、运输、保险、工地交货;
(3)对安装、现场试验的现场指导;
(4)提供图纸资料;
(5)参加试运行和协助交接验收;
(6)保证期内的维修。
4 、项目投资: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采购采购项目投资约1200万元。
5 、资金来源:自筹和银行贷款;
6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如下:
⑴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金须达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⑵ 投标人应具有或等同于有效的ISO9001:2000或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国家质量保证资格证书(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的复印件);
⑶ 投标人拟投标产品应在相应工程或条件下至少有10km运行并已超过1年,以证明安全可靠。并提供最近3年内的同类产品销售记录、合同附件及履行供货合同的信誉、质量、交货、服务等情况,提供至少2份近3年用户出具的使用证明复印件。
⑷ 投标人应具有投标产品的生产能力,并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交货时间要求。
⑸ 投标人应提供国家授权法定检测机构出具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同类型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⑹ 2009年1月至今,投标人拟投标产品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事故。
⑺ 2009年1月至今,投标人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方面,无严重不良纪录,未受到省级及以上企业公开通报批评;投标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⑻ 投标产品厂家若是国外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并且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委托代理授权书;若是国内制造商,则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⑼ 投标人财务状况的资料、财务状况须根据投标单位提交的财务报表和所在地银行(支行及以上银行)开出的信用证明来判定,投标单位提交近三年财务报表,还必须提交经会计师事务审计的证明。
⑽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证明文件应独立装订(一正一副),经资格审查确定为合格的投标单位,是授予合同的前提条件,资格审查确定为不合格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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