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编号:HBCT-13211480/1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若羌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人”),对其新疆巴州若羌罗布庄(一期)风电场工程项目所需35KV箱式变电站和伴随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获新疆自治区发改委核准,核准文号:新发改能源[2012]3343号,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
1.1 设备名称:35kV、2150kVA箱式变电站
1.2数量:25台
2.主要技术要求:
2.1型号:S11-2150/35; 2.2额定容量:2150kVA;
2.3额定电压:37 2x2.5% /0.69kV;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交货时间、地点:
3.1交货时间:
交货时间:2014年4月30日前至少13台套完成交货;剩余部分于2014年5月10日之前完成交货。具体交货时间(可能微调)以招标人传真通知为准;
3.2 交货地点:新疆巴州若羌罗布庄(一期)风电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位置。
4.投标人资格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具有招标设备设计、生产、检验能力的生产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4.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
4.3 自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具有300台套或以上35KV箱式变电站的供货业绩(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供货数量须清晰可见)。
4.4 投标产品必须满足IEC和国家相关标准,须具有第三方权威认证(或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认证或检测(试验)报告。
4.5投标人所提供的组部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人也应就其质量做出承诺,并提供分供方相应的例行检验报告和投标人的进厂验收证明。
4.6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上述资质文件、业绩的复印件。
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制度,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6.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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