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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长源广水风电有限公司中华山风电场49.5MW工程风力发电机组设备(二次挂网)招标

添加时间:2013-11-18 15:47:23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项目名称:国电长源广水风电有限公司中华山风电场49.5MW工程风力发电机组设备(二次挂网)(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GDCX-ZJZB13-022
  日 期:2013年11月18日
  注:第一次挂网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必在购买,但需要在中国电力商务网上再次递交购买申请并下载新的招标文件,开标时间地点以本次公告为准。
  1.1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电长源广水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上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第二次邀请制造企业或被指定的唯一代理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述项目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 本标的招标范围:单机容量(1.5MW*1台+2.0MW*24台),总容量为49.5 MW(允许偏差不大于1台风电机组的单机容量)成套的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有关规定。
  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1.3.1若投标人是制造企业必须具有设计、制造风电机组的营业执照;
  国内已有100台及以上1.5MW及以上容量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成功通过250或240小时试运行并成功商业运行的业绩)
  1.3.2若是指定的唯一代理商,投标人必须持有制造企业(合作方)的唯一授权销售代理(以下简称合作方)并签署相应的书面协议。
  合作方必须具有设计、生产过相同或相似标的物设备,国内已有100台及以上1.5MW及以上容量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成功通过250或240小时试运行并成功商业运行的业绩,投标人的合作方(如有)须就本项目的标的物的性能和质量向投标人或招标人进行保证。
  1.4 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5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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