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竞争阶段
我国风电处于发展初期,风力发电设备的资金一般来自国外援助资金;上网电价根据当地燃煤机组发电上网价格确定,电价水平较低,风电并网获得的收益仅能够维持电厂的运行。
审批电价阶段
上网电价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经中央政府备案,各地执行不同的电价,最低价格仍是由竞争电价确定,与燃煤发电的上网电价相当,最高电价可达到1.2元/千瓦时。
招标和审批并存阶段
由特许权招标形成的招标电价和传统的审批电价共同组成。招标电价一般是国家为促进大型风电场建设而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电价,审批电价仍是由所在地区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招标与核准方式阶段
2006年,我国第一部《可再生能源法》颁布,开始实施招标与核准的风电电价制度。这个阶段的风电价格完全通过招标方式产生,电价标准由招标电价结果确定。
标杆电价阶段
依据分资源区制定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原则,按风能资源和工程建设条件将全国分为四类风能资源区,制定了每千瓦时0.51元、0.54元、0.58元及0.61元四种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