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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东宁瑞信一期49.5MW风电项目第一批工程施工 送出线路工程本体施工标段四次公告

添加时间:2013-10-25 15:24:38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黑龙江华电东宁瑞信一期49.5MW风电项目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委托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第一批的送出线路工程本体施工标段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东宁瑞信风力发电开发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单位: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送出线路工程本体施工标段。
  送出线路工程本体施工标段:66kV送出线路,本体施工工程路径长度为28.35公里,包括99基塔架的基础及接地网施工、铁塔组立、架线等(含光缆架线、接地装置采购及施工)(含招标人采购的设备和材料的卸车、验收和保管)。
  注:以上各标段内容以招标单位提供的最终版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为准。
  四、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五、工程概况:
  1、工程拟建规模:建设24台2000kW风电机组和1台1500kW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49.5MW。
  2、工程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东宁县境内。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以下投标资料必须提供彩色扫描版本):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资质条件:
  送出线路工程本体施工标段:具有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级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更换)具有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通过ISO9001(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或等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提供2011年—2013年业绩,要有合同证明,并将合同证明作为资格预审资料的一部分提供给招标方:
  送出线路工程本体施工标段:投标人应具备不少于3项与本工程同等级别的线路工程施工业绩;
  4、投标单位必须从事过严寒或高山酷寒地区施工或设备供给工作,熟悉了解黑龙江高寒山地地区施工环境或供货条件。
  5、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0-2012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及购买标书时间:2013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标书发售地点:注册“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会员(已经是会员的不必再行注册),交纳标书费,以所附的《投标回函》格式回函,待华电招标有限公司确认后,到“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2、每套标书收取费用,送出线路工程本体施工标段:2000元,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注意事项!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
  3、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请按如下帐户汇款:
  收款单位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195)
  帐户:11001019500053003682
  招标公司联系人经常在为出差,如有事尽量邮件联系,谢谢合作。
  黑龙江华电东宁瑞信一期49.5MW风电项目
  送出线路工程本体施工标段
  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
  表一:能够方便复制的WORD文档
  标段名称 投标单位全称 投标联系人 固定电话 手机 电子邮件 备注
  送出线路工程本体施工标段
  黑龙江华电东宁瑞信一期49.5MW风电项目
  送出线路工程本体施工标段 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
  表二:盖章后扫描件
  标段名称 投标单位全称 投标联系人 固定电话 手机 电子邮件
  送出线路工程本体施工标段
  请务必把标书费汇款底单粘贴此处
  投标单位:(公章)
  说明:
  1、本表中填报的投标人名称须全称且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购买招标文件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中列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将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和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见表二)传真至华电招标有限公司010-83565892;同时把(表一、表二)发送至yanghai@chdt.com.cn邮箱,(电子邮件的主题栏需填“黑龙江华电东宁瑞信一期49.5MW风电项目××单位《购标回执确认单》”字样)。
  3、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汇款底单审核并通过后,将开通投标人在“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如对“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的注册与下载有疑问请致电采购网客服中心:010-62228787-666。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标书费发票将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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