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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检查瞄准京津冀 20多套配套政策即将出台

添加时间:2013-10-25 10:35:22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10月24日,环保部发布通报称,环保部于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在重点地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冬春季节低温天气多,扩散条件相对较差,所以容易发生雾霾天气,所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时间选择在这段时间。”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对本报解释,此次专项检查的覆盖范围是空气污染严重的三区十群,重点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这一地区大气污染最为严重。

  根据10月22日环保部发布的9月份及第三季度重点区域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通报,从区域空气质量的角度来看,无论是9月当月还是第三季度,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都是最差的。在全国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10个城市中,9个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据获悉,10月23日,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6省、区、市在北京召开会议,就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今冬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和制修订空气重污染应急方案进行协调部署。

  此外,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在10月23日公开表示,环保部会同其他相关部委正在紧锣密鼓地制订《大气十条》的配套政策。

  检查重点京津冀及周边

  环保部表示,专项检查的重点是相关市、县人民政府落实《大气十条》的情况;工业企业燃煤设施脱硫脱硝除尘装置运行情况,污染物(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达标排放情况,燃煤锅炉煤改气、改电进展情况,煤场、料堆、渣场防尘措施的落实情况;各类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小企业取缔情况,对违法建设的燃煤锅炉、茶浴炉的查处情况等。

  在执法方式上,环保部各省级环保部门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督促市、县人民政府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监管的各项措施。“在省级环保厅执法的基础上,环保部也将积极作为。”邹首民对本报介绍,环保部将根据重污染天气预报的情况,在重点区域的重污染天气来临之前,由各地的环保督查中心进行执法检查。

  环保部表示,将及时公布专项检查情况和违法案件查处信息,并对专项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没有实质进展的,要约谈当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突出的,采取区域限批、挂牌督办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