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临时调整非居民天然气供热价格
添加时间:2013-10-23 11:51:26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0月22日,兰州市物价局对外称,经兰州市委、市政府同意,今冬兰州市供热期居民住宅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不予调整,同时临时调整非居民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
据了解,今年7月10日,国家对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后,省发改委自8月1日调整了兰州市集中供热用天然气价格。目前兰州市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分为四个类别。第一类为居民住宅供热价格,第二至四类为非居民供热价格。今年冬季供热期,第一类居民住宅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不予调整,仍执行4.20元/月·平方米,天然气涨价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具体补贴方案由兰州市财政局牵头制定。同时,非居民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临时调整。二至四类非居民天然气供热价格调整执行以下临时价格:第二类:办公、教学、医院由5.60元/月·平方米调整为7.8元/月·平方米;第三类:宾馆、饭店、招待所由6.60元/月·平方米调整为9.20元/月·平方米;第四类:商业营业性用房、厂房、礼堂由7.70元/月·平方米调整为10.70元/月·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