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电江苏如东海上风电场(潮间带)100MW示范项目II期80MW风电机组土建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10-21 13:28:58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受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如东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对中水电江苏如东海上风电场(潮间带)100MW示范项目II期80MW风电机组土建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XNY/RD/YK/090),特发布本招标公告,征集合格资质的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一、工程简介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如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江苏省如东县北凌外滩的潮间带、小洋口闸以西区域建设一个垂直海岸线方向宽约2.8km,长约7.4km,总面积约16.1km2的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为100MW。
风电场场址位于沿海滩涂区,地势平坦开阔,地貌类型单一,地面高程在-0.5m~4m之间。基底地质构造简单,断层不发育,无区域性断层通过。不良地质作用除场地表层粉砂土在地震烈度为Ⅶ度条件下将产生地震液化现象及海水涨潮时风机位置受海浪冲刷外,工程区附近未见其它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活动遗迹和记录。场地地基土的液化等级为中等~严重。该建筑场地类别属Ⅲ类,场地土类型为中软土,地基承载力不小于90KPa。
本风电场海域极端高水位6.14m,设计高水位3.93m,极端低水位-4.12m,设计低水位-3.06m。每个月涨潮时最大潮水位低于2.5m的14天,最大潮水位低于3.5m的有23天。
近岸I期10台风电机组位于高塘养殖区内,装机容量20MW,目前正在建设中。
II期拟布置32台单机容量为2.5MW的风电机组,相应装机容量为80MW。
二、招标范围
中水电如东海上(潮间带)风电场II期80MW风电机组土建及安装工程,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风机基础土建及金属结构制安;
集电线路敷设(光电复合海缆);
塔筒制作及安装;
风机及附属设备安装、调试;
临时设施(包括滩涂施工物料运输通道及吊装平台、水电气、生产及生活设施等)。
三、资金来源:已落实,自有资金及商业银行贷款。
四、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鉴于本风电场位于海上潮间带区域,滩涂承载力低,并受潮水起落影响,海洋管理部门明确场区内不得修筑土石工程道路、土石围堰、海堤等土石方较大的工程。投标人需妥善解决施工物料运输、设备运输及吊装条件,为保障工程招标的顺利进行,分两阶段进行招标。
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方案及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分,评分结果将计入第二阶段。
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方案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第二阶段招标文件。
第二阶段:招标人向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方案的投标人提供第二阶段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组成的紧密型联营体。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施工经验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布的资格证书。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5.1 投标人(或紧密型联营体的责任方)应具备:
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一级(含)及以上资质;
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以上资质;
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以上资质;
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以上资质;
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及以上资质;
联营体非责任方必须是上述各有关专业的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已通过了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5.2 紧密型联营体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提交联营体各方共同签定的联营体协议。应指明其中的一方为联营体的责任方,并明确责任方和其它各方所承担的工作范围和责任,声明联营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2)提交联营体各方的合法授权人共同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授权联营体的责任方代表联营体的任一方或全体成员承担本合同的责任,负责与发包人和监理人联系并接受指示,以及负责全面履行合同。
任一紧密型联营体投标人的各成员均不准以任何方式参加其他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投标。
5.3 投标人(联营体的责任方)注册资金10000万元(含)以上;
5.4 近5年承建过类似工程;
5.5具有实施投标项目的技术和施工能力、施工管理经验、施工装备、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力量及质量保证能力;
5.6 财务状况良好。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如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携带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业绩证明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如与纸质版有差异,以纸质版为准。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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