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风电资讯 光伏资讯 电力资讯 | 新能源汽车 生物质能 节能环保 | 煤炭资讯 石油资讯 天然气资讯 | 企业黄页 供求平台 | 项目审批 智能信息
风电招标 光伏招标 技术数据 | 风电投资 光伏投资 电力投资 | 风电会展 光伏会展 电力会展 | 招商园区 专题报道 产业书刊 | 网络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阅读

江西企业能耗超标将实行惩罚性电价

添加时间:2013-10-21 10:42:14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记者10月20日获悉,省政府近日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其中提出,对能耗超标的企业和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到2015年,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运营“黄标车”。

  一次性筷子使用量力争每年下降30%

  在引导市场消费方面,我省提出,引导营业性宾馆、酒店降低一次性筷子使用量,力争2013至2015年全省宾馆、酒店一次性筷子使用量每年下降30%.

  同时,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到2015年政府采购目录中节能环保产品比例达到80%以上。尽快完善政府采购程序,开展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购买节能、节水等服务试点,力争2014年底前全面铺开。

  2015年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黄标车”

  我省还决定,实施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到2015年,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运营“黄标车”;2015年全省所有设区市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开展PM2.5等指标监测。

  此外,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能力,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15年,全省新增生活污水处理配套管网长度3000公里,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日处理能力达到1.9万吨,处理率达到80%;力争新建成投运40座以上工业园区(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新增配套管网长度1500公里。

  节能减排落实问责制

  我省明确,强化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目标责任,将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列入省委、省政府对市、县(区)的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落实“一票否决制”和“问责制”。

  同时,完善价格和收费支持政策。对超过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到2015年,将全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到位。改进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合理确定收费载体和标准。

  此外,对节能环保产业重点项目、节能环保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及配套工程,优先纳入省重大项目绿色通道,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