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血本”绿色建筑政策还需突破几点难题
添加时间:2013-10-15 10:05:05
来源:能源世界
近几年,尤其是今年内有关绿色建筑的建设风潮在全国各地迅速刮起,而对于绿色建筑的奖励,全国各地也都不惜“血本”。
深圳市的《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草案)》明确,将采取强制和鼓励并举的系统推进模式,力求从法规、规划、立项、设计、建设、标准等各方面全方位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市财政部门每年应从市建筑节能发展资金中安排不少于3000万支持绿色建筑相关项目或活动。
广东东莞将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每年拿出1000万对建筑节能设置专项资金进行奖励,而且项目最高可拿到三百万元奖金,三星级绿色建筑每平方米奖30元,其中,奖励资金的70%兑付给建设单位,30%兑付给设计单位。
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全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宣贯会,向青海第一批通过二星级绿色建筑的6个项目颁发标识证书,发放省级奖补资金557万元。
山东临沂出台《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对一星级绿色建筑按15元/平方米、二星级30元/平方米、三星级50元/平方米的奖励。潍坊市的10个绿色建筑项目获得奖励,合计建筑面积100.56平方米,共获奖励资金2927万元。获奖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按个数计占全省的31%,按资金额计占全省的27%。
河南省的新乡、鹤壁、濮阳等地相继出台了绿色建筑奖励政策,其中《新乡市绿色建筑行动方案》要求大型公共建筑、所有保障性住房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达到要求的项目或能申请财政奖励。
点评:
以上有关绿色建筑奖励措施的举例不一而足,绿色建筑建设作为各地政府节能减排任务的重要一环,政策的完善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给政府反应的时间。东莞的在设置奖励资金时特意提出有30%兑付给设计单位,值得暖通行业注意。
各地积极出台奖励措施提高各方的积极性值得赞赏,然而相应的惩罚措施也应随着出台,比如深圳就出台《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其中就规定了“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工程未能达到绿色建筑相应标准和等级要求,属于建设单位责任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30万元罚款。”
然而,推广绿色建筑还有一些障碍尚待消除:1、成本问题,虽然绿色建筑的环境效应和社会效应显而易见,但是很多房地产开发商却因额外的成本望而却步;2、运营问题,如天津市在已经取得国家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的38个项目中,只有2个项目通过了运营认证,占全部绿色建筑标识数量的5%;3、认知问题,在街头巷尾的广告牌中,“绿色社区”、“节能环保”、“生态大盘”等字样屡见不鲜。一位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很多绿色建筑只能说是“伪绿色”,大多是开发商的概念营销,作为吸引眼球的一大“卖点”,与真正的绿色建筑差距甚远。
问题摆在了面前需要认真解决,奖励也只是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一种重要形式!仅仅依靠奖励也无法从根本上促进绿色建筑良性的发展,所谓绿色建筑也不是多个节能技术的堆砌那么简单,这其中就需要暖通空调行业的设计师们站出来因地制宜对技术进行组合排列,也许才是绿色建筑发展的良药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