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明光鲁山(49.5MW)风电项目二次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10-10 16:37:23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中能电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受龙源明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对安徽明光鲁山(49.5MW)风电项目二次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D-2013-03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包2:升压站二次设备(通信、远动相关)采购,包括调度程控交换机、调度数据网、生产调度信息网、光传输、AGC/AVC、PCM等装置。(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范围清单)
升压站电压等级:110kV,容量:50MVA。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三、工程地点与交货期:
交货地点:安徽明光鲁山风电场
交货期:2013年11月15日
四、投标资格:
1、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型式试验:具有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满足招标要求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3、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
4、运行业绩:具有不低于本次招标项目电压等级升压站的市场运行业绩,且安全可靠运行1年以上。龙源集团业绩,无需提供证明材料;非龙源业绩,需提交该业绩已成功运行的证明材料(如:电站或变电站经营者签字的、证明设备成功运行的文件);
5、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有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和可用于本项目的流动资金证明(不低于200万元);
6、质量保证:具有产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设备的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7、诚信履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产品质量无不良记录,供货时间无迟延记录;近3年内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因不诚信履约被国电集团、龙源集团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8、限制条件: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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