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唐国际张家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高空作业车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10-09 15:49:46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一、 招标信息名称:河北大唐国际张家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高空作业车招标公告 
  二、招标公告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8日——2013年10月15日 
  三、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投标人为中间商、代理商的需具有合法的代理商资格,必须具备专业生产高空作业车企业的授权方可报名,授权企业应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 
  4、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5、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产品生产制造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产品上国家发改委公告; 
  6、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生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的需求。 
  7、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售后服务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有能力履行招标项目的的制造单位优先; 
  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9、投标人应具有在电力行业良好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三年电力行业的业绩清单,并应具有近三年在同等级机组及以上机组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同/相近业绩3年及以上。 
  四、招标数量: 1台 
  五、高空作业车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 
  六、投标人报名所需提供资料: 
  1、投标报名表:详见附件1 
  2、投标资质预审证明资料 
  2.1、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正、副本的扫描件(包括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的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 
  2.2、投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产品生产制造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 
  2.3、银行资信证明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信用等级); 
  2.4、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审计并签字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以及审计报告; 
  2.5、三年内介入诉讼情况证明; 
  2.6、投标人近3年完成的与本招标项目内容相同/相近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并提供证明人联系单位和联系方式,未提供合同扫描件不作为业绩; 
  2.7、企业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售后服务及售后网点等); 
  2.8、中间商、代理商除提供本企业的资质预审证明资料外,还应提供授权企业的资质预审证明资料; 
  七、报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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