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托克托县光伏发电有限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9-30 17:01:00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电托克托县40MWP光伏电站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以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电蒙电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托克托县40MWp光伏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公司为国电托克托县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国电托克托县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
建设规模:40MWp光伏项目;
计划工期:2013年12月31日前投产
水文气象:场址区内勘探深度范围地下水稳定水位在4.00?m以上(勘察期间)。场地内土对混凝土存在微—弱腐蚀性。
施工地质:场址地处黄冲积平原上,地势呈东南高而西北和西南低。由丘陵地形过渡到宽广的平原地形,在成因类型属堆积地形。场址地面高程在1011.541~1013.898?m之间。
场址地层结构主要由第四系全冲积层粉土(Q4)及上更新统(Q3)湖相沉积的粉质粘土、粉土层组成。
交通运输:场址西距省道S103约2?km,场址内有乡村路南北贯穿,西南距托克托县政府驻地双河镇约33?km,东北距呼和浩特市47?km,西南距500?kV永圣域变电站约6?km,交通十分便利。
招标范围:40MWp工程开工前准备阶段(含四通一平)、施工招标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工程施工及调试阶段,试生产、竣工验收及交付生产阶段,质保期内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和服务,参加工程达标报优工作等。
具体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站内、站外道路修筑;阵列区光伏支架及基础施工;太阳能光伏电池板及汇流箱安装工程;箱式变基础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逆变器室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升压站及附属设施土建、设备安装工程;集电线路和送出线路(含对端间隔)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一次、二次设备安装调试(含对端接入系统间隔等)、验收;整体通讯工程、消防工程、防洪工程、电缆沟、接地系统、施工电源、施工水源安装调试、验收;协助项目单位进行设备卸车、保管管理,环保、水保、安全文明施工和植被恢复等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事项。本工程按照有关规范、规程、合同约定等实行全过程监理,即对安全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对质量保证期的监理工作承担责任。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1.3.2要求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监理《资质等级证书》乙级及以上;
1.3.3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三年(2010-2012年)须具有至少完成两座光伏电站项目(累计容量50MWp及以上)或至少完成两座风力发电项目(单座容量49.5MW及以上)的主体施工监理,并成功投入商业运行的业绩;
1.3.4要求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证书,并具有光伏电站主体工程和(或)风电工程总监或副总监业绩;
1.3.5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3.6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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