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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克拉玛依2×350MW热电联产厂区道路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9-30 17:00:12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电克拉玛依2×350MW热电联产厂区道路施工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公司为国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国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金龙镇石化工业园
  建设规模:新建2×350MW级燃煤机组厂区道路施工工程,道路工程为新建工程,道路总长约2.13km,路面宽度有4m、7m及原有道路扩宽三种类型。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依据《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国电集工[2009]45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详见技术文件。
  主要内容:路面混凝土厚度:路面采用一般车辆路面结构,下面层厚度为210mm。详细做法见施工蓝图,最终以实际完工量为准。
  路缘石工程包括原有路缘石更换和未立路缘石道路的路缘石补立,更换路缘石长度约3.6km,新装路沿石长度约4km.。最终以实际完工量为准。
  人行道工程包括人行道花砖及铺砌场地的铺设,人行道铺设面积约16000m2,铺砌场地面积约4500m2。最终以实际完工量为准。
  混凝土广场工程,混凝土广场基层做法与道路做法相同,做法详见F1232S-Z0111。
  车间引道工程,做法详见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3.2 资质要求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检验资质证书。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过去三年内具有类似道路工程业绩。本标段工程原 则上不允许分包,需要分包的项目需经项目法人批准。
  3.4 财务能力
  投标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必须在2000万元以上,净资产在2500万元以上且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6000万元以上。
  3.5 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的要求
  项目经理必须是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具有类似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同时还应具有责任感强、顾全大局、易合作并善与安装配合、工艺作风与文明施工作风好等优良素质。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及专业负责人等)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见投标须知第1.4.1.2条。
  3.6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安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记录。
  3.7 具有ISO9001、ISO14000、ISO18000认证证书。
  3.8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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