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达坂城二期49.5MW风电工程风电机组基础及检修道路、吊装施工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9-30 16:47:33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华电雪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新疆华电达坂城二期工程风电机组基础及检修道路、吊装施工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
新疆华电雪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新疆华电雪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疆华电达坂城二期49.5MW风电项目
(2)工程拟建总规模:200MW。
(3)本期规模:49.5MW。
(4)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柴窝铺湖东北约8km。东经87°57′,北纬43°31′。场址南侧与312国道相邻,交通运输方便,场地开阔,地势平坦。风能资源比较丰富,适宜建设大型风力发电场。目前达坂城风电一期已建成并网发电,本期为二期工程,装机容量49.5MW,预计2014年12月建成并网发电。
五、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内容 备注
1 CHDT480/13-SG-0101 施工一标段 风电机组基础、机组变基础、检修道路施工 详见技术规范书
2 CHDT480/13-SG-0102 施工二标段 风电机组及塔架吊装施工 详见技术规范书
六、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安全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7、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9、投标人注册资本金:风电机组基础及机组变基础工程施工标段,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0万元。风电机组及塔筒吊装施工标段,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0万元:
10、对不同标段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
(1)风电机组基础、机组变基础及检修道路工程施工标段: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五年以内至少有2个同类风电场基础施工业绩。
(2)风电机组及塔筒吊装施工标段: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五年以内至少有3个同类风电机组安装施工业绩。
11. 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2.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13、国家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2、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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