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牛头岭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助爬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9-27 15:54:33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业主招标编号: HNZB2013-09-256
招标代理编号:HN_B_BJ/XNY_WZ/ZDH_005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牛头岭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助爬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
牛头岭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助爬器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生产备品备件-风机助爬器采购(包安装)
交货地点: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牛头岭风电场
交货时间:2013年10月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
4.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4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内投入使用的助爬器业绩不少于500套(附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产品用于沿海潮湿、盐雾腐蚀较严重环境风场业绩不少于300套(附业绩证明材料),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4.5具有国家认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安全标准必须通过CE认证。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4.6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有运作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同时厂内有足够的存放场地。
4.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9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4.10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设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它附属机构有任何关系。
4.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13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废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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