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甘肃酒泉北大桥第八风电场A区50MW风电场风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9-27 15:49:20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0733-137902943301
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作为中广核甘肃酒泉北大桥第八风电场A区50MW风电场风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风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有生产、销售能力的生产厂家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 项目简介:
(1) 招标项目名称:中广核甘肃酒泉北大桥第八风电场A区50MW风电场风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
(2) 项目概况:
具体详见第II卷 技术规范。
二、 资金筹备情况:项目所需资金已到位,招标人将使用自筹资金进行合同价格的支付。
三、 招标范围:
单机容量为1.5MW的风电机组及相关技术服务,总装机容量为50MW;
四、 现场踏勘:
(1)投标人须进行现场踏勘,根据现场实地考察情况,结合招标文件数据资料,慎重选择投标机型,并制订出合理的道路运输方案。未进行现场踏勘而提供的投标方案,招标人有权拒绝。
(2)现场踏勘联系:投标人通过招标代理报名后,由招标人根据报名情况安排现场踏勘时间。
(3)投标人应按时到达项目现场附近招标人指定的公共交通可到达的市县,与招标人会合后,应服从招标人的组织,不得自行踏勘。
(4)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踏勘费用,并对自身员工安全负责。
五、 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风电机组制造企业。注册资金要求人民币不低于一亿元,外币不低于1000万美元或等同金额。
(2)应通过ISO9000系列或同等级别质量体系认证。
(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应具备按照招标要求短期内及时完成供货的能力,在国内单机容量1.5MW及以上级别风电机组设备的年产能力不低于100台。
(5)投标人应已有风电机组生产、供货和运行业绩,在中国境内生产、安装的风电机组已有不少于300台通过试运行考核并安全稳定运行。
(6)投标人投标机型已有不少于100台通过试运行考核并安全稳定运行。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六、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的投标。
七、 招标文件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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