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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洱源石蒲塘风电场220kV升压站消防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9-27 15:44:13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招标代理编号:HNZB2013-08-260
  业主招标编号:HN_B_BJ/XNY_GC/XF_004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洱源石蒲塘风电场220kV升压站消防工程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1. 项目名称
  1.1华能洱源石蒲塘项目
  2. 招标范围
  1)升压站消防工程、消防电气部分。包含系统设计审查、相关设施采买、安装及火灾报警系统采买安装施工,工程完工后组织进行消防验收工作,并取得消防管理部门和国家认可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一年质保期内的修复维护工作(以上费用须包含在投标方报价中)。
  2)消防管道(含阀门)自高位消防水池至升压站的安装。升压站内的消防工程(包含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直至移交业主)。
  3.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4.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
  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近三年来,投标人应承担过至少三项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5)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现场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职称。
  6)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
  7)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8)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1)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14)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爆破等特殊作业除外)。
  15)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6)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赁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它弄虚作假的行为。
  17)、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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