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2013年实施201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9-25 15:30:09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蛟河市2013年实施201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编号:GXZB-JHCG20130925
(资格后审)
蛟河市2013年实施201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1】808号》” 批复文件批准实施,项目资金已经落实。吉林国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蛟河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对上述项目所需的太阳能热水器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一、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工期及质量要求:
项目资金为国家投资和退耕还林农户自愿自筹,现已落实。 招标范围包括太阳能热水器的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及质量要求: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00日历天内实施完毕,质量标准符合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已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供应商; 3、所投产品的品牌应是其自有品牌或获得品牌所有者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所投的产品应是中标的规格型号;同一品牌只能由一家投标人进行投标;同一品牌生产厂家和代理销售商同时投标时,只接受生产厂家的投标;此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控股50%以上)以及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控股50%以上)之间,均不得同时投标;
5、投标人须拥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具备提供质量可靠的产品的能力和相应的安装能力,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或其他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6、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7、具有良好的生产或经营招标货物的业绩(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和优质的售后服务(24小时服务电话及与本次蛟河市太阳能热水器招标要求相适应的物流配送能力); 8、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代理证或有效授权书(代理商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同类或类似项目合同、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详细联系方式请注册登录或与爱中国能源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