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40MWp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升压站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9-24 15:46:30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受吉林协合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平原县40MWp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升压站建筑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
1、 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平原县40MWp光伏发电项目。
招标编号: 0773-1341GNFD13897 。
2、 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范围为:平原县40MWp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招标范围包括:110KV升压站建筑工程,包括升压站场坪,综合楼建筑工程,围墙、大门等的施工。
2.2 建设地点:山东德州市平原县王庙镇西部。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10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2013年12月20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合格、达标投产,并符合国家及海安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达标投产要求。
3、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
3.3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工程经验和业绩:近三年内3个及以上完整光伏场施工业绩;
3.4 具备本工程EPC总承包的管理能力、技术力量、施工经验、设备设施等;
3.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 资金来源:项目法人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资质预审时间及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
6.1 资质预审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9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6.2 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13年10月9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7、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及要求
购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本单位施工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及本公告第3条中规定的各项业绩证明材料(以上应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8、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4日09:30,请各投标人按照投标时间的要求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逾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并原封退回。
9、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13年10月14日09:30,开标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原县协合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邓 军、赵 雪
地 址:北京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风电大厦 邮编:100048
电 话:(8610)88314704、7815
传 真:(8610)88317777-7815
电子邮件:zhaoxue@cwpgroup.hk
招标代理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洪 菲
电 话:010-68405031
传 真:010-68405006
电子邮件:hongfei412@126.com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