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空港加工区4X75t/h锅炉热电联产发电改造项目2×7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设备材料招标公告(延期)
添加时间:2013-09-24 15:45:36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招标编号:121204120130200 保税通告号:26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空港加工区4X75t/h锅炉热电联产发电改造项目2×7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采购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许可[2013]138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8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空港加工区4X75t/h锅炉热电联产发电改造项目2×7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采购。
2.2 工程建设地点:空港加工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空港加工区4X75t/h锅炉热电联产发电改造项目2×7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采购。
2.4 计划交货期:2013年10月30日 至 2014年05月31日
2.5 交货地点:天津空港加工区内甲方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中和国注册的制造商或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3)设备制造商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4)设备制造商具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间内;5)若设备代理商投标,其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具备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时该设备制造商需满足上述1)至4)条的要求;6)同一品牌的设备只允许有一家设备制造商或一家设备代理商参加投标报名和投标。 7)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不得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2)有天津空港经济区规建局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在处罚期限内);(3)在招标人或天保控股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发包的项目中有诉讼情况、不良业绩(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存在无故进度拖延的情况);(4)近三年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可在区检察室查询);(5)在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有多次中途退出投标等不良行为. , 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0-2013)内具有6MW以上背压机组业绩.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业绩证明文件(原件)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09月2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 年 9 月 24 日 至 2013 年 9 月 29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09月30日至2013年10月1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2 时 0 分, 下午 2 时 0 分 至 5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采用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采用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田林(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八路118号A-210
邮政编码:300200 联系人:翁长林 电话:58361184
传 真:58361184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沈萍(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邮政编码:300214 联系人:王艳艳、李阳 电话:13821471300
传 真:28262307
日期:2013 年 9 月 24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崔志国
电话:84906266传真:84906751电子邮箱:cuizg@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四道168号融和广场6号楼1门202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24538762、24538760、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