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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消防总队培训基地太阳能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9-24 15:43:37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 吉林省消防总队培训基地太阳能工程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 招标编号: HC-JLZB-2013-8 80
  2 .招标项目: 吉林省消防总队培训基地太阳能工程项目
  3 .标的内容: 太阳能工程
  3 .1工 期: 2013年10月24日-2013年11月24日
  3 .2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3工程建设地点: 吉林省消防总队培训基地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 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和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良好的售后服务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5 . 投标人资质要求:
  5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 有效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5.2 拟派出项目经理、技术员、质检员,无大型平板太阳能热水 在建工程;
  5.3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平板太阳能集热器生产合格证或是产品检测报告 ;
  5.4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国家颁发的太阳能《工程标准培训合格证书》 ;
  5 . 5 财务要求:近三年不亏损, 相关材料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 以及具有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或信贷资金不少于本项目合同总价三倍;
  5 . 6 业绩要求:近三年在东北地区 至少完成 三个30吨以上平板太阳能工程(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6 .招标文件发售:法人或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经理证、技术员证、质检员证、 类似业绩 (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 平板太阳能集热器生产合格证或是产品检测报告 、 国家颁发的太阳能《工程标准培训合格证书》 、 银行资信证明、 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及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应具有的相关证明文件(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加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财务审计报告加盖财务专用章,合同类文件须有合同专用章)于 2013年 9 月 24 日至2013年 9 月2 9 日 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3:00~16:00到 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13 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元 人民币。售出不退。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 于 2013年 10 月 15 日9: 3 0时 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 .投标保证金:开标前应提交3 .5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1 0 .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 2013年 10 月 15 日9: 3 0时 在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13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件。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 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 0431-8801 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