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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太阳能哈密四期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9-23 15:30:20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中广核太阳能哈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广核太阳能哈密四期勘察设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中广核太阳能哈密四期勘察设计项目
  1.2项目概况:中广核太阳能哈密并网光伏发电站四期20MWp项目工程现场,现场位于新疆哈密市东北约21公里,303省道西北侧约2公里。区域内地势相对较为平坦,场地内无任何遮拦,能满足建设20MWp 并网光伏发电站用地的要求。工程场址占地约1.0178km2,光伏区分为40 个500kwp 区,每块光伏板为正东西向布置(方位角为0°)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0MWp光伏电场整体规划、详勘、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支架基础设计;光伏电场内所有土建工程(包括场内交通工程;变配电基础工程;配套综合控制楼建设、辅助生产建筑等房建工程)、电气设备选型及安装(含升压站变电站一、二次设备、场内集电线路、升压变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其它设备及安装,包括采暖通风及空调系统、照明系统、消防系统、安保监控系统、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备及安装。不含送出工程设计各阶段设计)等。
  3、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2) 具有国家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 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
  (5)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0年以上类似项目设计经验,曾承担过光伏电站工程的设计负责人。
  (6) 具有三项20MW以上光伏电站(地面电站)或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能表明该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招标文件。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如与纸质版有差异,以纸质版为准。
  (1)时间:2013年9月22日至2013年9月26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2)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2层
  邮编:100873
  联系人:吴霞、周彦、张宇洁
  电话:010-68732116
  传真:010-68940233
  Email:wux@biddingcitic.com
  6、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的售价为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或同时以现金的形式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如需邮寄(包括图纸),每套加收人民币100元。
  特别提醒:购买招标文件是确定投标人合法身份的唯一资格条件。
  7、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友谊宾馆。
  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书须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付给招标代理机构。逾期收到的投标书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书。
  *10、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3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提交方式与时间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保证金不足,将做废标处理。
  11、保密要求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