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批准可再生能源补贴削减及10%太阳能税
添加时间:2013-09-22 10:15:05
来源: 国际新能源网
捷克参议院日前批准备受争议的法案,终止对可再生能源的补贴并延长对太阳能发电站的征税期限。
由于该议案在八月中旬成功获得捷克共和国议会下议院的批准,此举已被广泛预期。
在2013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后投入运营的可再生能源设施将不再享有上网电价补贴(FiT)或任何其他补贴款。这包括30kW以下的小型和住宅系统,这是国家支持的光伏安装项目的最后形式。该新法案并未对用于自发自用的净计量制定任何条款。
自2010年以来安装太阳能发电站的业主,现在将需要为每个发电站的整个寿命支付10%的税。这一税款最初计划以26%征收。
拟议的补贴削减以及征收10%的税率是对膨胀的消费能源价格的反应,捷克光伏产业认为,上网电价补贴费率管理不善,设定费率抵御太阳能发电产业的不合理。
捷克太阳能发电行业一直大声疾呼反对这些措施,指责历届政府及捷克主流媒体在过去几年中精心策划了诋毁行动。该法案的改变目前需要获得捷克总统米洛什.泽曼(Milos Zeman)的批准。
能源自给自足联盟(Alliance for Energy Self-Sufficiency)的马丁.塞德拉克(Martin Sedlak)最近接受采访时表示,该立法违反了《可再生能源支持法案》(Renewables Support Act)最初的精神,根据这一法案,上网电价补贴最先推出,拥有十五年的法律担保回收期。
“在捷克共和国,这种情况已经显现,不仅与《可再生能源支持法案》矛盾,还与宪法法院的调查结果不一致,法律保护的为期十五年的回收期将被淘汰。”
他补充道:“最重要的是,政府绝不会调整这一具有争议的改变:其对于这一事情的报告仅仅包含两句话,而非呈现出令人信服的结果。”
“10%的太阳能税的推出将需要对光伏电池板的整个使用寿命支付,对总价值近1500亿捷克克朗(7.774 亿美元)的资产造成威胁。银行预计,高达30%的太阳能企业可能破产。由于银行提供贷款帮助资助太阳能项目,太阳能发电站运营商破产的风险可能对银行业造成影响。”
两个行业倡导性组织CZEPHO与能源自给自足联盟日前形成RESolar,一个非营利集团,旨在为光伏所有者对抗该新法律及降低回收及其他运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