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华电南疆热电有限公司二期燃机工程厂外临时主道路施工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9-18 12:10:04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华电南疆热电有限公司二期燃机工程已由天津发改委以津发改许可[2011]226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天津华电南疆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及项目融资,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天津华电南疆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参加竞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天津市塘沽区
本期规模:道路总长度约2400米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45日历日(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招标范围:本工程从电厂主入口,沿盐场现有道路至津晋高速路口,道路总长度约2400米。
主要施工内容
(1)拆房土等填料的运输、路基回填、施工便道修建和维护。
内容包括:填土、修坡、运土、分层填土碾压夯实以及地表清理等。
(2)修筑过路管涵、管道等地下设施的保护。
(3)临时主道路基层、面层施工(碎石)。
质量要求:电力行业优良。
招标编号:HDNJ—GCZB—2013—03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内应至少具有2个同类型同规模业绩及经验(应为独立承包人或主承包人),且已竣工的不少于1个。工程质量合格。
3.3投标单位拟服务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同类型工程施工管理经验,本工程项目经理不能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如更换必须经业主书面同意;本工程其他管理人员亦应在专业技术、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3.4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
3.5 自投标之日前180天内未发生人身重大伤亡事故和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别重大死亡事故的。
3.6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7 投标人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具有良好行业信誉和服务意识,近三年内无重大事件发生。
3.8 投标人在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9 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10投标人通过ISO9001:2000或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ISO14001:2004或GB/T2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GB/T28000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联合体,则招标方保留修改标段范围的权利。
投标人不能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09月16日至2013年09月23日,通过电汇缴费、《投标确认通知书》网络邮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电子版发电子邮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方式:投标人应于发售时限内将标书费汇入招标代理人指定帐户(见联系方式),汇款后应尽快将《投标确认通知书》(见附件)、《汇款底单》经彩色扫描后发至邮箱(HDPIPM_ZB@163.com)。在收到上述资料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电子邮箱。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10日09时30分,地点:山东济南夏日花园酒店一楼会议室(山东济南经十路14431号燕山立交西北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人: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山东济南经十路14800号华电大厦1017室
邮 编:250014
联 系 人:孙启雷
电 话:0531--67716588
传 真:0531--67716189
电子邮件:HDPIPM_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经二路支行
账 号:1602 0010 0920 0061 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