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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补贴落地 纯电动车最高补助6万元

添加时间:2013-09-18 10:15:57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中国工信部9月17日消息,工信部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补贴政策显示,2013-2015年,特大型城市或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低于10000辆,2013年补助标准为纯电动车最高补助额到6万元/辆。中央财政将补贴资金按季直接拨付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贴后支付。

  工信部指出,2013年至2015年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相关补贴政策通显示,要继续依托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重点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细颗粒物治理任务较重的区域,选择积极性较高的特大城市或城市群实施。

  有关示范城市或区域的条件,工信部列出以下几点:第一,2013到2015年,特大型城市或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低于10000辆,其他城市或区域累计推广量不低于5000辆。第二,推广应用的车辆中外地品牌数量不得低于30%。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车辆。第三,政府机关、公共机构等领域车辆采购要向新能源汽车倾斜,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物流、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第四,地方政府对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公交车运营、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已出台具体明确的政策措施。第五,相关城市须接受年度考核评估,未能完成年度推广目标的将予以淘汰。

  能够满足上述条件的城市,可编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于10月15日前上报。

  此外,工信部还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范围进行明确,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应是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重点加大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公交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

  此外,中央财政将补贴资金拨付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实行按季预拨,年度清算。生产企业在产品销售后,每季度末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财政、科技部门提交补贴资金预拨申请,当地财政、科技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至财政部、科技部。

  工信部公布的补助标准显示。补助标准依据新能源汽车与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差价确定,并考虑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年退坡。2014年和2015年,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补助标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分别下降10%和20%;纯电动公交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公交车标准维持不变。

  2013年具体补助标准显示,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为按纯电续驶里程划分,纯电续驶里程为80到150公里,补贴3.5万元/辆;150到250公里,补贴5万元/辆;250公里以上,补贴6万元/辆。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为按车长划分,车长在6到8米,补贴30万元/辆;车长在8到10米,补贴40万元/辆;车长在10米以上,补贴50万元/辆。此外,纯电动专用车(主要是:邮政、物流、环卫等)推广应用补助标准: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2000元,每辆车补贴总额不超过15万。燃料电池乘用车每辆补助20万;燃料电池商用车每辆补助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