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喀什二期发电有限公司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独立光伏项目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9-13 15:34:23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华电喀什二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新疆华电喀什二期发电有限公司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独立光伏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新疆华电喀什二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标人:新疆华电喀什二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喀什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独立光伏项目
(2)工程地点:喀什地区巴楚县、塔县、麦盖提县、疏附县、莎车县、英吉沙县。
(3)工程拟建总规模:户用系统共3069套,容量为1166.22kWp,独立光伏电站5座,容量为307.01kWp。
(4)本次招标规模:3069套户用系统与5座独立光伏电站的EPC项目。
五、招标内容: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内容 备注
1 光伏户用系统建设 CHDT471/13-ZB-0101 户用系统的组件的采购、成套组装,集中发放、金太阳的资金申报、环评项目的审批等
2 独立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建设 CHDT471/13-ZB-0102 工程设计、设备采购、项目施工、金太阳的资金申报、土地使用配套的相关手续、环评项目的审批等
六、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国家金太阳补贴两部分构成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标段1(光伏户用系统建设)资格条件:
7.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必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独立运行光伏发电系统集成能力的系统集成商,在新疆有固定服务机构,有能力提供长期服务(提供本地工商机关注册证明、需提供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等详细资料),投标时未设立常设机构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在新疆设立常设的维护机构。
7.2 投标人从事光伏系统设计、集成、安装及工程服务方面的经验不少于2 年,在国内有3000套以上户用系统的安装运行经验,(产品使用地在高海拔地区应用的,还须具有海拔3千米以上安装运行时间不少于1年的经验)。
7.3 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主要设备有制造商的授权书,且所提供的设备须有2年以上高原、荒漠戈壁地区稳定运行的经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工程业绩、质量信誉、售后服务等(投标人或生产制造商提供近三年内的销售合同、用户使用报告、产品检测报告、审计报告、政府或权威部门的评价等证明),必须满足金太阳示范项目规章要求。
7.4 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所提供的光伏组件(本项目要求晶体硅组件)、蓄电池、逆变器、控制器等关键设备须通过金太阳认证。
7.5 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二)标段2(独立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建设)资格条件
7.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必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独立运行光伏发电系统集成能力的系统集成商,在新疆有固定服务机构,有能力提供长期服务(提供本地工商机关注册证明、需提供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等详细资料),投标时未设立常设机构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在新疆设立常设的维护机构。
7.2 投标人从事光伏系统设计、集成、安装及工程服务方面的经验不少于2 年,具有海拔3千米以上运行时间不少于1年,在国内有不少于5个光伏离网电站的安装经验。
7.3 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主要设备有制造商的授权书,且所提供的设备须有2年以上高原、荒漠戈壁地区稳定运行的经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工程业绩、质量信誉、售后服务等(投标人或生产制造商提供近三年内的销售合同、用户使用报告、产品检测报告、审计报告、政府或权威部门的评价等证明),必须满足金太阳示范项目规章要求。
7.4 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所提供的光伏组件(本项目要求晶体硅组件)、蓄电池、逆变器、控制器等关键设备须通过金太阳认证。
7.5 投标人需通过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2、时间:2013年9月13日-2013年9月18日。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标时间:2013年9月13日-2013年9月18日17:00时。
2、标书发售地点:注册“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会员(已经是会员的不必再行注册),交纳标书费,以所附的《投标回函》格式回函,待华电招标有限公司确认后,到“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3、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
4、标书售价: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标书售价(元)
1 光伏户用系统建设 CHDT471/13-ZB-0101 2000
2 独立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建设 CHDT471/13-ZB-0102 1000
5、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方式支付。
账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682)
账 号 :11001019500053003682
6、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9日10:30
7、开标时间:2013年10月9日10:30
8、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新疆电力宾馆
9、投标回函:请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我单位寄附的《投标回函》格式传真及邮件确认,回函中内容请务必填全:
10、备注说明:请在购标截止时间前将购标电汇底单复印件(附于投标回函上)传至我公司(请一定注明汇款单位、项目及标段名称);我司在收到回函及电汇底单复印件后,将开通贵方在“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恕不接受现金购标和拟投标单位之外的其他汇款(包括个人汇款)。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与在“投标回函”中列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华电喀什二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汤晓虎
电 话:0998-2667021
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尹国兵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B座 六层
邮政编码:100031
电 话:010-83565769
传 真:010-83565892
电子邮件:yinguobing@chdt.com.cn
(常出差,如果电话联系不上,请发邮件联系,投标回函除了发传真以外,还需发电子邮件到yinguobing@chdt.com.cn标书费汇款底单以扫描件,投标回函以word文件(或其它便于复制粘贴内容)形式提供,便于拷贝投标人信息,谢谢配合!)
如对“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的注册与下载有疑问请致电:010-62228787-666,非工作日客服电话:13811168383。
投标回函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获悉贵公司关于对新疆华电喀什二期发电有限公司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独立光伏项目的招标公告。
经商,我单位决定参加该项目 标段(标段编号: )的投标。
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如期至指定地点参加竞标。如有疑问或需要澄清、补遗的问题请随时与我单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