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海港)热电联产工程烟气脱销系统设备材料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9-12 13:59:45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招标编号:121204120130211 保税通告:25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港保税区(海港)热电联产工程烟气脱销系统设备采购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许可(2013)137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65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港保税区(海港)热电联产项目建设规模为2×1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配4×75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单台烟气处理量180000m3/h,项目占地面积32117m2,项目投资约34791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港保税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次拟采购与上述设备配套的烟气脱硝系统设备4台套,并完成上述设备的安装、调试。脱硝系统要求:本项目采用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烟气脱硝工艺,还原剂采用20%的氨水,脱硝工程目标:实现锅炉烟气NOx排放浓度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的排放标准;脱硝装置的保证效率70%及以上,烟气脱硝装置的采用独立的DCS控制系统,脱硝工程建成投运后,不产生二次污染,脱硝设施力求工艺流程简捷,维护操作方便,控制可靠,设备布置合理,结构紧凑,投资少,运行费用低,对锅炉负荷适应性强;脱硝装置设计寿命为30年,NOx排放浓度<100mg/Nm3,保证通过环保验收。
2.4 计划交货期:2013年11月01日 至 2013年12月31日
2.5 交货地点:天津港保税区(海港)热电联产项目甲方指定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制造商; 2) 具有相关工商局颁发的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及以上(含1000万元); 3)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具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间内; 5) 近三年(2010-2012)内具有已投运的达到或超过本工程规模的SNCR烟气脱硝业绩;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投标申请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满足资格要求的如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2)介绍信,2)安全生产许可证,3)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4)满足本公告要求的SNCR烟气脱硝业绩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09月1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 年 9 月 12 日 至 2013 年 9 月 18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09月19日至2013年09月2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403室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不采用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采用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采用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田林(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东十一道
邮政编码:300308 联系人:安维义 电话:65225237
传 真:65225237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沈萍(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邮政编码:300214 联系人:王艳艳、李阳 电话:28262307
传 真:28262307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崔志国
电话:84906266传真:84906751电子邮箱:cuizg@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四道168号融和广场6号楼1门202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24538762、24538760、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