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哈密石城子光伏电站20MWp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9-12 13:57:45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项目名称:国电哈密石城子光伏电站20MWp工程(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GDCX-SGZB13-191
日 期:2013年9月12日
1.1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电哈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电力商务网上采用国内公开招标人式(一步开标),邀请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述项目的EPC工程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 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的资质。投标人可为太阳电池组件制造商或承包商或设计单位,其资质和业绩必须分别符合下述要求:
1.2.1太阳电池组件制造商的注册资本金必须在4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太阳电池组件的产品必须通过国内或国际认证机构的认证,必须具有CQC或CGC等认证证书;
近五年内至少承担过二个10MWp及以上并网型光伏电站EPC工程,并安全稳定运行一年及以上,同时提供由用户签署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或
1.2.2 承包商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必须已经成功承包一个10MWp及以上并网型光伏电站工程并安全稳定运行一年及以上的业绩证明;或
1.2.3 国内综合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在近五年必须有已经成功总承包二个110KV变电站或一个10MWP级及以上并网型光伏电站并安全稳定运行一年及以上的业绩证明。
1.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投标。
1.3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本标的招标范围为国电哈密石城子20MWp光伏电站工程项目的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包括光伏电站设计、送出工程设计)、制造、采购、运输及储存保管、建筑、安装及调试试验(含消防、环保设施、水土保持措施、站区绿化、安全文明施工、站内道路、35kV开关站、35kV线路对端间隔施工)及检查、竣工、试运行、消缺、移交、配合性能验收试验、技术和售后服务、档案、人员培训等交钥匙工程,同时也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生产准备(联合试运转)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部分的有关规定。
1.4 投标人必须以自已的名义从招标代理机构有偿获得招标文件,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投标人投本标之用,不得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目的。
1.5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13年9月13日-18日出售招标文件。出售时间是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
1.6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该是中国电力商务网的会员。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与中国电力商务网客户服务部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邮编:100055,邮箱:powerec@powerec.net,联系电话:400-018-4000,传真:010-59063168。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
购买招标文件的账户:
开户名称: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账 号:0114014170010600
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账号:
开户名: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帐 号:321070100100058829
注:此二个账户为专用账户,不得汇错。
(2)潜在投标人必须在中国电力商务网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有关信息。打印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单(在中国电力商务网上购买信息填写完毕后自动生成)和电汇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同时传真至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010-58056993),等待审核。
注:在中国电力商务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1、购买招标文件的必须是投标人。2、提交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完全正确的,必须是投标人的。此账户信息将作为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3、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如以上信息提交不正确,将会对整个评标过程产生不良影响。
(3)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电汇汇款底单并通过,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潜在投标人凭中国电力商务网会员的帐号及密码登录中国电力商务网,在费用栏中录入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经准许后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5)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用邮寄方式或在开标会上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或交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6)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销售处的电话:010-58056997/6998,
传真号:010-58056993
联系人:洪宇,周強。
1.7 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招标文件 售价 (元) 工期 投标保证金(万元人民币)
1 国电哈密石城子20MWp光伏电站 1套 10000 2013年12月28日前 120
1.8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3年10月10日,北京时间10:0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9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国电接待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电话:58056888。
1.10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为2013年10月10日,北京时间10:10整,开标会议室详见大堂路标。1.11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相联系。
1.12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1.13 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招 标 人:国电哈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哈密市天山东路365号建行大厦10楼
电 话: 09026632021
传 真: 09026632030
联 系 人:朱烨
邮政编码:839000
邮箱地址:hm@cgd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14层
邮 编:100055
电 话:010-59063069
传 真:010-59063064-3069
邮 箱:yangruizhi0827@163.com
联 系 人:杨睿智(出售招标文件事宜请与本章1.6.6条联系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