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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华电喀什二期发电有限公司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独立光伏项目工程监理招标第二次公告

添加时间:2013-09-10 13:22:37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新疆华电喀什二期发电有限公司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独立光伏项目工程监理招标第二次公告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华电喀什二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新疆华电喀什二期发电有限公司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独立光伏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新疆华电喀什二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标人:新疆华电喀什二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喀什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独立光伏项目
  (2)工程地点:喀什地区巴楚县、塔县、麦盖提县、疏附县、莎车县、英吉沙县。
  (3)工程拟建总规模:户用系统共3069套,容量为1166.22kWp,独立光伏电站5座,容量为307.01kWp。
  (4)本次招标规模:5座独立光伏电站施工监理。
  五、招标内容: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内容 备注
  1 工程监理 CHDT471/13-JL-0101 5座独立光伏电站
  六、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标段:工程监理
  7.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投标人应具有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等合法有效证件。
  7.2投标人须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的技术力量、施工设备及质量管理能力,并已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3投标人具有20MWp光伏发电项目监理的能力,近3年内具有2个以上20MWp光伏发电项目的工程监理业绩.包括近3年所监理工程的质量、安全、机组达标投产、获国家及省(部)级优质工程情况、近3年监理工程的质量回访记录等,需由投标人所监理工程的项目法人出具证明材料。
  7.4总监、副总监必须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资质证书和岗位证书,应具有20MWp光伏发电项目的工程监理经验。
  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持有省(部)或行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监理过类似工程。现场服务的监理工程师年龄要求:55岁以下(具有监理工作经验有2个以上相同或类似工程业绩)的不低于50%,必须为本工程配备具有专业资格证书的专职档案管理人员。
  7.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担的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7.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7投标人3年内不得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
  7.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7.9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时间:2013年9月10日-2013年9月15日。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标时间:2013年9月10日-2013年9月15日17:00时。
  2、标书发售地点:注册“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会员(已经是会员的不必再行注册),交纳标书费,以所附的《投标回函》格式回函,待华电招标有限公司确认后,到“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3、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
  4、标书售价: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标书售价(元)
  1 工程监理 CHDT471/13-JL-0101 1000
  5、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方式支付。
  账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682)
  账 号 :11001019500053003682
  6、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24日10:30
  7、开标时间:2013年9月24日10:30
  8、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新疆电力宾馆
  9、投标回函:请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我单位寄附的《投标回函》格式传真及邮件确认,回函中内容请务必填全:
  10、备注说明:请在购标截止时间前将购标电汇底单复印件(附于投标回函上)传至我公司(请一定注明汇款单位、项目及标段名称);我司在收到回函及电汇底单复印件后,将开通贵方在“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恕不接受现金购标和拟投标单位之外的其他汇款(包括个人汇款)。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与在“投标回函”中列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华电喀什二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汤晓虎
  电 话:
  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尹国兵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B座 六层
  邮政编码:100031
  电 话:010-83565769
  传 真:010-83565892
  电子邮件:yinguobing@chdt.com.cn
  (常出差,如果电话联系不上,请发邮件联系,投标回函除了发传真以外,还需发电子邮件到yinguobing@chdt.com.cn标书费汇款底单以扫描件,投标回函以word文件(或其它便于复制粘贴内容)形式提供,便于拷贝投标人信息,谢谢配合!)
  如对“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的注册与下载有疑问请致电:010-62228787-666,非工作日客服电话:13811168383。
  投标回函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获悉贵公司关于对新疆华电喀什二期发电有限公司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独立光伏项目工程监理的招标公告。
  经商,我单位决定参加该项目工程监理标段(标段编号:CHDT471/13-JL-0101)的投标。
  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如期至指定地点参加竞标。如有疑问或需要澄清、补遗的问题请随时与我单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