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延长试行
添加时间:2013-09-09 10:31:42
来源:国际电力网
记者日前从省物价局获悉,在湖南已试行一年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政策将延长至新政策出台前。目前,省物价局正在对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情况进行核实和分析。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在新政策出台前,我省居民生活用电继续按照湘价电〔2012〕107号文件规定执行阶梯电价。
根据全国统一部署,湖南自2012年7月1日起对居民生活用电(8月抄见电量)试行阶梯电价政策。试行政策为:第一档电量不分季节,为每户每月180度及以内,每度0.588元;冬夏季的第二档电量为180度—450度,春秋季为180度—350度,在基准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为0.638元/度;第三档电量为春秋季超出350度、冬夏季超出450度,在基准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为0.888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