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汕尾南寮50MW风电项目的产品和有关服务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9-04 12:32:12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招标编号:HNZB2013-09-201(3)
业主编号:HN_B_BJ/XNY_WZ/TT_45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机塔筒采购项目:华能汕尾南寮50MW风电项目的产品和有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华能汕尾南寮50MW风电项目 (25套风机塔筒(筒身+基础环))(最终采购数量以风电场微观选址而定)
招标性质:公开招标
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2.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三年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的供货要求,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
3.3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 投标人需具有投标项目风力发电机单机容量及以上的塔筒供货业绩,具有一次性成功安装、运行业绩(附业绩证明),并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3.5具有国家认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3.6 投标人生产场地、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应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的要求,即必须具有一定面积的非露天的厂房,配备行车、自动数控火焰切割机、刨边机、四轮卷板机、自动焊机、激光检测系统等一系列的配套设施,并最终得到风机主机制造厂家、设计单位及招标人的共同认可。
3.7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有运作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投标人必须拥有具有足够丰富经验的管理、设计、工艺、制造、试验、质量和安全控制人员;同时厂内有足够的存放场地。
3.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诉讼或仲裁记录,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0在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和招标人及其下属公司未有不良记录。
3.11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设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它附属机构有任何关系。
3.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4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 不具备以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废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3年9月3日起至2013年9月17日止,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扫描件;以上扫描件电子版发送到hnzbzw123@163.com邮箱,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予以发售招标文件(请勿提前汇款,如未接到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通知,提前汇款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售标联系人:【张卫】 联系电话:【18233173033】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22元,售出不退(请在汇款附言栏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以便核对)。
5.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邮 编:050071
联 系 人:张卫 张晓进
电 话:18233173033 18633069656
传 真:0311-87723174
电子邮件:hnzbzw123@163.com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帐 号:100147685680
汇 入 地:河北省石家庄市
招 标 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华能大厦10、11层
联 系 人:赵燕铭
联系电话:010-68297636
举报电话:【010-68297978】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3年9月23日上午09:30, 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北京(具体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