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潮格49.5MW风电项目勘察设计及送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公告
添加时间:2013-09-02 15:41:44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内蒙古华电二连浩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潮格49.5MW风电项目勘察设计及送出工程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内蒙古华电二连浩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内蒙古华电二连浩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及招标编号:
一标: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潮格49.5MW风电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招标编号:CHDT469/13-SJ-0101
二标: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潮格49.5MW风电项目送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编号:CHDT469/13-SJ-0102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法人自有资金构成。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资格预审文件须如实填写(格式见附件),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料,应能证明投标人具有以下能力、资质及业绩,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招标资格预审条件:
6.1、为履行本勘测设计合同,参加投标的设计单位(以下称“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6.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并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
6.3、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
6.4、具有十个风电场(含十个)以上的设计业绩。
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
6.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7.2、发布时间:2013年9月2日--2013年9月7日。
7.3、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9月13日,电子邮件以招标人收到时间为准。
八、报名办法
8.1、申请人报名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分别向指定邮箱提交以下证件和资料的电子版:
8.1.1、投标申请书(见附表)。
8.1.2、单位证明材料:基本情况简述、组织机构和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影印件(包括法人代表授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8.1.3、业绩: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和正在设计的风电工程业绩和合同履行情况,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包括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所有业绩必须提供投标人所设计工程的业主联系方式。
8.2、资格预审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格预审申请书同时提交邮箱:kangfeng_hdzz@sina.com;chg800@vip.163.com.
特别提示:1、只接受电子文档,不接受传真和邮寄的书面资料,也不接受当面递交。
2、在邮件主题格式:投标单位名称+潮格设计+标段号,不要重复发送邮件,否则不予受理。
九、获取招标文件流程:
9.1、通过资格预审,收到由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发送的资格预审通过通知;
9.2、投标单位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由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 ,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
9.3、注册成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会员(已经是会员的不用重新注册);(网联系电话:010-62228787-666,可下载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等)。
9.4、缴纳标书款,登录“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网站,下载标书,每套标书将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十、投标文件的提交
10.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资格预审通过后另行通知。
10.2、提交投标书的地点(开标地点):资格预审通过后另行通知。
十一、联系方式:
11.1、招 标 人:华电内蒙古二连浩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赛罕区公检法西侧馨康花园北区办公楼4层
邮政编码:010000
联 系 人:康峰
电 话:0471-5168922
传 真:0471-5168922
E-mail:kangfeng_hdzz@sina.com
11.2、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华电大厦B座6层
邮政编码: 100031
联 系 人:陈海港
电 话:010-83565791
传 真:010-83565892
E-mail: chg800@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