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100兆瓦光伏电站一期23兆瓦土石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8-22 13:51:09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100兆瓦光伏电站一期23兆瓦土石方工程已由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013)0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补助。招标人为湖南衡阳西渡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阳100兆瓦光伏电站一期23兆瓦土石方工程;
2.2 建设地点:衡阳县樟树乡;
2.3 规模:总挖方填方量约61.4万立方米,总投资额约958万元;
2.4 工期要求:有效工期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范围:土石方工程;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工程量为289481.8m3,计划投资4515916.08元,二标段工程量为324102.6m3,计划投资5056000.5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土石方专项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无在建项目。
3.4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严格按湘建建【2010】109 号文件配备,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省外企业还必须同时提供当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和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3.7.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3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4.入围办法
报名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评标办法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50万元,图纸及相关资料押金3万元,采取转帐方式,于报名前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指定的帐户(以到帐为准)。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XX项目XX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有注明是“XX项目XX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
接收单位:衡阳县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衡阳县邮政储蓄银行新正街支行
账 号:1001 2055 2750 0167 89
7. 报名条件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3年8月22日~2013年8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休息)派法定代表人和拟任建造师持下列资料: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证书(副本)、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⑦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⑧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配备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⑨报名现场与招标人签订建设事项承诺书原件(须加盖公章)。(①、②中的授权委托书、⑨留原件,②中的身份证、③、④、⑤、⑥、⑦、⑧验原件、留复印件,所有资料电脑打印,手写无效),到衡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衡阳县建设大厦二楼)报名。凡资料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报名时间、提供虚假材料者将被拒绝报名,其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7.2 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在报名现场向招标代理方购买相关资料400元/套,售后不退。
7.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8. 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29日9时,地点为衡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衡阳县建设大厦二楼)。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衡阳西渡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县滨江西路6号6栋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567473635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
地 址:衡阳市红湘路51号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处二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975474118
传 真:0734-8167798
邮 箱: 2415358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