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系统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及配套工程投标邀请书(二次招标)
添加时间:2012-02-27 17:40:09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依据湖北省宜都市财政局下达的都财采计[2011]1048号计划函要求,宜昌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宜都市卫生局的委托,对宜都市二医院等五家医疗机构太阳能系统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及配套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宜都市二医院等五家医疗机构太阳能系统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及配套工程
二、招标内容:
1、宜都市二医院住院大楼太阳能系统改造及配套工程。
2、宜都市妇幼保健院太阳能系统改造及配套工程(本工程分为住院大楼和后勤综合楼共二栋)。
3、宜都枝城卫生院太阳能系统改造及配套工程。
4、宜都市高坝洲卫生院太阳能系统改造及配套工程。
5、宜都市王家畈卫生院太阳能系统改造及配套工程。
上述太阳能系统改造及配套工程的土建部分将视太阳能设备和管道安装实际需要而定。
三、交货期和安装工期:投标人须报出最短的交货期,安装工期为60日历天。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太阳能热水器生产制造商(制造商及制造商在宜昌经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生产太阳能产品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该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其投标产品必须是经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湖北省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推广目录》(第6、7批)的可再生能源产品或设备;如是制造商授权其在宜昌分支机构投标的,还应出具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函。
2、投标人必须具备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和IS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相关证书有效期应符合要求)
3、投标人代表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或合法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名;
5、竞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采购人向竞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竞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竞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经采购人允许,竞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竞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竞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未进行现场踏勘的投标商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能参与竞标;
6、投标人应无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不良)行为记录。同时,按鄂检会【2010】5号文规定,投标报名截止后宜都市综合招标投标中心将向宜都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经查实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7、投标人还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六、投标人请于2012年2月24日至2012年2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 17:00,节假日不休息)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在宜都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宜都市陆城园林大道3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伍万元(大写:50000.00元)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3月9日上午9:00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宜都市综合招投标中心(陆城园林大道3号)二楼开标大厅
十、开标时间:2012年 3月9上午9:00
十一、开标地点:宜都市综合招投标中心(陆城园林大道3号)二楼开标大厅
招 标 人:宜都市卫生局
地 址:宜都市园林大道
联 系 人:艾新
电 话:18986804106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都市长江大道52号
联 系 人:陈军
电 话(传真):0717-4830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