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协合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4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8-15 15:17:18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招标编号:0773-1341GNFD13764
1、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平原县协合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平原县协合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4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
2、 招标范围:
总装机容量40MW,属本光伏发电场建设达到正常商业运营目的的建安施工项目均在监理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光伏区部分:道路工程、光伏支架基础、光伏支架安装、光伏板安装、光伏设备安装调试、(箱变、逆变器、汇流箱、电缆分支箱)基础及设备安装调试、逆变器室建筑工程、集电线路工程。
升压站部分:升压站三通一平、护坡、挡土墙、围墙及大门、进站道路工程,升压站内建筑工程及附属工程,主变基础及设备安装调试、110KV配电装置设备架构及设备安装调试、10kV配电装置土建工程及设备安装调试、二次系统设备安装及(调试、继保、远动、通信系统安装及调试)、无功补偿系统的建筑、设备安装及调试,升压站整体系统调试。
110kV送出线路部分:110kV送出线路及接入系统工程,线路总长约13km。
3、合格投标人要求
1) 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的独立法人,拟派项目总监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2) 承担过100MW以上并网光伏电站工程监理业务,并与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没有经营性利益关系,业绩、信誉良好。
3) 应具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4、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购买地址及要求:
4.1 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
4.1 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13年9月4日17:00(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购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4.3 招标文件购买价格:人民币200元,售款概不退还 (邮购须另加国内邮寄费人民币50元)。
4.4 招标机构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如果投标人未直接从招标机构处获得招标文件,则招标机构不对招标文件及补遗书的完整性负责。
4.5 凡申请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带齐下列资历证明文件以及投标廉政保证书(正本加盖签章):
1) 法人营业执照;
2) 税务登记证书;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及获奖证书;
5) 业绩实例证明(合同复印件);
6) 第三方出具的近三年财务状况证明文件或审计报告。
(以上文件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递送日期及递交地址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5日10:00(北京时间),请各投标人按照投标时间的要求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回。
6、开标时间及开标地址
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13年9月5日1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原县协合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邓 军、赵 雪
地 址:北京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风电大厦
邮 编:100048
电 话:(8610)88314704、7815
传 真:(8610)88317777-7815
电子邮件:dengjun@cwpgroup.hk
zhaoxue@cwpgroup.hk
招标代理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亚萍、易奕
电 话:(8610)68405035/32
传 真:(8610)68405006
电子 邮件:zypfd5035@163.com
8、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币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人民币账号:86 7080 1128 10001
平原县协合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